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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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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歧视
城市的歧视,现在也没有改变多少,这是篇旧作
城市的歧视
 
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为农民工写的一首歌,—这几年为农民工写的歌不少,大多反映农民外出务工的辛酸苦辣,而这首歌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是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面目出现的,内容是要求进城的农民们要老实,讲卫生,不要随地大小便和偷东西,要洗澡,要勤奋工作等等。争议当然是免不了的,有的说这是对农民的歧视,也有的说这首歌很好,对农民和城里人都有好处。我对这样的歌不太感兴趣,这倒不是因为我是城里人,恰恰相反,我是地道的农村人,二十岁之前我几乎没有离开过农村,我生活在农民中间(尽管我在意识上并不认为自己是个农民),我对农民喜欢什么样的歌这样的事还是有点基本的判断力的,因此,我觉得农民也不会喜欢这样的歌。这是什么,把我当成什么人了,贼吗,还是素质低下的乡巴佬?好像进城的农民都是随地大小便,偷东西,干坏事似的。
我若是进城的农民我就会提出反对,这是歧视。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我真是农民的话,我很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我会老老实实地接受这种修理,心平气和地去干活,没有什么脾气,如果遇见警察先生查我的身份证、暂住证什么的,我也会积极配合,如果警察先生刚被上司臭骂过,心情不好,需要拿我当一回出气筒,没收了我的证件,我也只好自认倒霉,乖乖回老家种地,我意识不到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和权利的侵犯。换句话说,就是意识到了,又能怎样?小百姓,你敢跟警察较劲,不想活了不成?我有一次就在报上看到这样一个报道,说是一位在北京某杂志社打工的女士被警察先生莫名其妙的没收了一切证件,连屁都不放一个就给关进了精神病院,过了几天又拉到昌平筛沙子。这位女士好像也进行了一番抗争,似乎并没有什么让她可以接受的效果。这说明跟警察先生作对没有什么好果子吃。从这件事上我得出的经验教训就是当警察先生要检查你证件的时候,你最好乖乖地放老实点,不要说什么话,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你被修理的理由,眼神也要变温顺些,任何带有敌意或怒意的眼神都可能激起警察先生的愤怒,除了让你更难受外没有什么其他的作用。
我在这方面的经历可以为此提供一个很好的注脚。也许我穿得很农民,或者也许我长得很农民,我的女友就常常骂我像个乡巴佬,一身土气,不过她迄今为止没有因为这提出跟我分手,这倒让我十分欣慰。不过,警察先生好像老是瞅着我不顺眼(在这一点上他们没有我女朋友有审美眼光),每次在北京火车站总是喊住我,并且很没有礼貌地要查我的身份证。这让我很不舒服,我他妈的既不是靳如超,也不是张君,更不是所谓"三无"人员,凭什么老是揪住我不放?我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好像是个三等公民。但是我也不敢说什么,我不知道他们这么做算不算是侵犯公民权利,也不知道应不应该起诉他们。因此我只能在心里表示一下反抗,丝毫不敢在脸上表现出来,比阿Q还不如,阿Q受了欺负还可以找小尼姑出出气,我找谁去?这使我养成了心虚的毛病,每次靠近火车站就提心吊胆,好像自己真的是贼或者什么其他什么犯罪嫌疑人,一被叫住禁不住就心跳加速,尽管我每次都不停地暗示自己不要害怕,不会有什么事发生,但不起什么作用。经过这一番折腾,挺好的心情被搅得一塌糊涂,直到上了车都愤愤不平。有一次我实在是点儿背,刚从地铁站出来就被一个警察先生堵住,要查我的证件,我给他看了,而且还顺便看了他一眼,也许这一眼让他读出了大逆不道的味道,他查完了我的身份证之后意犹未尽,又要查我的包,那天我要去一个大学试讲,包里除了讲稿外还有一张用废报纸包着的软盘,再就是洗漱用具,还有点吃的,他翻来翻去翻了半天并没有找到制作炸药的材料,只好放我走人。进火车站又被喊住,这次我掏身份证时不小心带出了学校的图书馆的阅览证,他如获至宝,一把抢了过去,我只好苦笑说,那是图书阅览证,他见我是学生,于是放行了。那天天气很好,但我的心情一点都不好,我上了火车还在想,我他妈的到底哪儿长得对不起社会了,是影响市容了还是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了,凭什么怀疑我的身份?后来我想到不久前在北大、清华学生餐厅发生的爆炸案,作案的哥们是个海南人,从网上的照片看,也并不穷凶极恶,倒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这让我有了几分释怀,我也许不是因为形象不好才被查的,哈哈哈。我毕竟还可以找个不象样子的理由安慰自己。
         不过我的"父老乡亲们"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我常常看到几位警察先生围住一位可怜的农民工,洋洋得意而又故作严肃状问这问那,并且让他打开随身携带的包"仔细"检查,那一脸的优越和快乐让我等乡巴佬无地自容。不过这还是好的,还没有把你抓起来,已经不错了。我曾在报纸上到这样一个故事,说是在沈阳,一个人,被警察先生拿住了,查证件,没有,罚款500,乖乖交了。他不平,去理论,人家告诉他,你被假警察骗了,下次注意看看人家的证件。他记在心上,下次遇见警察,他向人家要证件,结果遇见真警察先生,给抓了起来,受到了应有的修理。
人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不平等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在权利面前并不是人人平等的,尽管法律没有宣布说公民应该分为几等,但那自然区分的界限是很分明的,否则你无法理解进城的农民为什么总是在被当作下等公民对待,那种歧视太明显了。甚至连洗澡、洗脚这样纯属个人的私事也有人来规定,并且有人为此叫好,我不知道好在哪里。我有什么错的?也许错就错在爹妈当时不小心把我生在农村,而你瞧不起我的理由就是因为你爹妈把你生在城市里。生在农村成为我天生低下的宿命,生在城市成为你天生优越的理由。这合理吗?1978年前的20年,中国通过价格剪刀差和税收,总共从农村抽走6000多亿元的资金,并且利用户籍管理把农村和城市分割开来,形成了城乡二元的结构。1978年以来的20多年,尽管经济和社会发展很快,但户籍管理方面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有些地方甚至更加严厉。从道义上讲,我不明白一个从农村走出去的政权为什么以这么严厉的手段对待农民。不仅通过户籍制度使农民这一职业成为身份,而且剥夺了农民本该享有的各项社会保障。在中国目前的农村,除了通过 升学来改变自己的身份外,没有什么其他更为可行的途径让你不是农民,即使你早已不再从事农业这一行当,你的户口本上仍然是农民,你照样没有公费医疗,也没有失业保险金。假如你进入城市,如果运气好,还可以通过干一些脏重和危险的活挣一点养家糊口的钱,如果运气差,那就有可能被当成过街老鼠驱逐回农村,因为你没有自由迁徙,自主择业的权利。
         老实说,我十分不理解一个国家的公民为什么连这点自由都没有。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用法律条令来规定公民必须呆在什么地方,而不许到什么地方。一个国家的公民到了一座城市里,这本该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但在中国,以前是不允许,现在是办暂住证,没有这个玩意就要被驱逐出城。这真是件很奇怪的事。而如果是去深圳这样的城市,还要办入境签证,也就是说,你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已经出国了。农民是很多,但这不应该成为歧视农民的理由,更不应该成为把农民从城市中清除出去的借口。而我们城市在这方面做得是多么的出色啊,简直是得心应手,有些人似乎天生就为驱逐农民而出生的。他爹妈性交的目的就是让这世界上多一个维护城市"纯洁"的卫道士,让这些人站在火车站和地铁站出口或者码头或者其他人多的地方把从农村来的中国公民粗暴地重新赶回他们原先居住的地方。这里还有一个例子,但愿这样的悲剧别在中国上演。20007月的一份《中国青年报》报道,一位湖南少妇与珠海一家公司签订了小饰品销售协议,她刚从广州下火车,就被人抢了行李,警察先生们不但没有帮助她找回行李,反而扔掉她的有效证件,认定她是精神病患者,并把她关进一家收容性质的精神病医院,与数十名男人关在一起,在接下来的两天两夜里,她被众多暴徒轮奸。这样的事被正直而敬业的记者报道出来,却看不到人们有什么反应,大概这样的事太多,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堕落得可以。也说明我们的城市对外来人口有多么的歧视,一点也不友好。
         一直以来,中国的城市总是同中国的农村作对,20年前是把农民限制在土地上,现在是把进城的农民赶回农村,20年前是通过剥夺农村来发展城市,今天是通过提高城市"准入"门槛来打击农村,说来说去,城市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所欲为,把农民放在菜板上剁来剁去。说是因为城市失业的太多了,所以应该大规模地把进城的农民清退,这叫"腾笼换鸟",说是要开这个会那个会了,农民工们影响市容市貌了,进城的农民又倒了霉,一大铁扫把抡过来,那些进城的中国公民们就像九、十月的黄树叶一样被扫地出城。
我们中国人常常以自己的国家没有种族歧视而自豪。是的,中国是没有种族歧视,因为中国占人口总数99.9%的人是一个种族。但我们中国人就有这份能耐,可以造出另一种没有肤色的种族歧视—基于户籍管理制度的区域歧视。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实际上被分为三六九等,城市里的公民如果失业了,至少还可以领一份失业救济金,而农村里的公民则什么都没有,既无岗可上,亦无业可失,也无救济金可领。在医疗方面,城市与农村几乎是天地之差,如果有一点钱,有了病还可以到城市就医,否则只有等死。而农村的孩子的唯一出路升学,也受到许多毫无道理十分不公平的限制,国家通过降低在城市的招生分数线来提高城市的准入门槛,使许多人丧失了合法进入城市的机会。尤为另人气愤的是,许多城市规定了许多行业不许外来人口进入,只准招收本地人。北京规定了100多个工种不准外来人口涉足,允许进入的都是哪些行业呢?民政:尸体整容工、尸体火化工、墓地管理员......这都是北京政府所办的网站"首都之窗"上面堂而皇之地写着的。北京某医院门口居然写着"清查外来人口,利国利民"这样的标语。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利国利民,我只知道由于许多沿海城市大规模清退农民工,采取多方面措施限制农民进城务工,这几年民工潮已经衰退,随之而来的是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近几年连续下降,农村购买力进一步被削弱,城市商品大量积压,导致许多生产商不得不去开拓国际市场。"三农"问题如今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发展的最大瓶颈。政府在想尽一切办法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但效果不尽理想。
可能谁都知道"症结"何在,但是中国的户籍制度实行了这么多年,它已经不仅仅是城乡二元结构的象征,它的背后是城乡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它早已形成某种惯性,甚至与整个社会制度融为一体,要是一下子废除它,肯定让某些人很不舒服,很不适应,因为他"高贵"惯了,一下子从高处跌落下来,一睁眼发现他从前可以呼来喝去的"乡巴佬"与他平起平坐了,这怎么能心平气和呢?况且,如果中国的公民们真的被允许不用再办什么鬼暂住证,那些户籍管理部门的后娘脸给谁看去,那些专门以抓流动人口和小商小贩为己任的警察大人干什么去,他们能容忍那些以前被他们说关就关,说抓就抓的中国公民在他们面前"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吗?那些为了维护城市的形象又是要农民们洗澡又是要农民别偷东西的城市卫道士们岂不是要失业了?更重要的是,农民真的象有些人说的那样如麻雀般的涌入城市,城市岂不是要瘫痪?所以有人就说了,城市化要搞,但最好多发展小城镇。我不知道这样的建议和措施能不能顶事。我的家乡就在前不久由过去的乡变成了镇,但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天还是那片天,除了换几块牌匾外,倒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如果发展小城镇就这么发展,能发展出什么来我就不多说了。其实这还是一种歧视,害怕农民进城毁坏了他们的美好生活,我不知道这种担心有没有事实作依据。农民是否会象有的人说的那样涌进城市还是个有待验证的问题,因为户籍还没有放开,这只不过是一种没有根据的猜测罢了。农民未必会有多少热情抛弃生活了多年的土地全往城市里跑。道理很简单,一个农民家庭,要举家迁入城市,需要一个基本生活基础和生存保障:一家有一份或多份稳定的工作,纳入城市保障系统,一套商品房。如果农民认为他迁入城市后得不到这些,或者他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得到这些,那么,你即使把户籍限制全部废除了,农民还是不会进城的。
 
进入4月份以来,继江西、江苏、福建等省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实现城乡保障一体化,并相继出台实施细则后,又有3座省会城市宣布取消城市户籍限制。但是人们预期中的农民蜂拥入城的景象没有发生,许多城市的户籍管理部门门可罗雀。
 
 

- 作者: 滔滔两岸潮糊糊 2004年12月14日, 星期二 11:22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城市建设与环境
城市建设与环境,关于城市建设居住环境的思考
城市建设与环境
 
中国现在有666座城市,其中大部分城市的自然环境糟糕透顶。我现在呆在北京,北京的自然环境也不好 ,尽管它是首都。北京的沙尘暴这几年不象前几年那样邪乎了 ,但空气总是灰蒙蒙的,既迷眼睛又呛嗓子,一点也不清爽。王小波在一篇文章中说,他小时候在西单的高楼顶上可以看到颐和园的佛香阁,而在上个世纪八九使年代他住在北大畅春圆的时候,从窗户里看佛香阁,十次有八次看不到。现在北京的空气能见度也没有提高多少。今天我坐公交车在三环路上走,尽管是个大晴天,能见度也只有两千米左右,远处全是灰蒙蒙一片,看了很让人失望。北京的空气中还总有一股汽油味,这样的空气对人体健康肯定没有什么好处。不过,北京发展很快,城市面貌几乎几年一变样,环境也在变。现在申奥成功了,所以正在大力整顿环境。不过治理环境是个慢功夫活,要想让北京的天变蓝,水变清,云变白,一时半会儿还不成。所以北京的天空还是灰蒙蒙的,走在大街上汽车尾气的味道直往鼻孔里钻。如果在外边走一天,回到家中就要洗澡换衣服。但北京是首都,环境迟早会变好,对这一点我从不怀疑,毕竟中国只有一个首都。
环境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素质问题。文盲一般都是环境的杀手。如果人的素质比较高,他对环境的破坏相对而言会小一些。如果进行城市建设的人综合素质很高,城市的自然环境会好一点。可惜的是我们在环境问题上很功利。可能这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在环境问题上的通病。因为落后,因为要解决很多人的吃饭问题,所以发展被置于首位,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破坏的代名词。道理很简单,如果要在破坏环境和吃饭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的话,那就只能选择后者,饭不可一日不吃,否则就要翘辫子,而今天破坏了环境,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根据一些统计数字,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正处于上升阶段的初期,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还在后头,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城市会越来越像工地。中国现在有666座城市,城市人口(乐观地估计)有3亿多,还有至少9亿人口在农村,若把其中的3亿转化为城市人口,如果建100万人口新城的话,要建300座,如果以现有的城市吸纳这3亿人口的话,现有城市的规模至少要扩充1倍。中国现在的城市已经把环境糟蹋成这个样子了,城市规模再扩大1倍,会是什么样子谁也说不清楚。
城市建设说来说去是为人服务的,是为了使人生活得更好,而不是更坏。不是把人送入绝境,而是让人类能够持续发展下去。但伴随工业革命同时降临人间的城市发展的历史基本上是人类污染破坏环境的历史。如今,人类已经认识到自己只是这个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不是什么"万物之灵",因此不应该破坏自然法则,而应该遵从自然规律 ,否则,倒霉的还是自己。但中国的城市建设暂时还管不了这么多。中国的许多城市纷纷宣称要把自己建成国际大都市,建成政治经济中心,极少有哪座城市宣布要把自己建成"生态城市",大概这个口号不够响亮,不够气派,没有吸引力。我们的大多数城市能在钢筋水泥加电子鼠标的高歌猛进中建几块草坪就相当不错了。但是,草坪好呢,还是那些原生形态的荒原、湿地好呢?一块人工绿地的成本是天然绿地的10倍以上,更重要的是天然绿地的科学和人文价值是人工绿地无法复制的。然而我们的城市在大肆破坏天然绿地,视野生的小草如眼中芒刺,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同时,却去建一些脆弱的人工草地,写一些诸如"小草美丽,践踏可惜"的牌子。难道只有这些草的存在才能证明这座城市很生态,很环保吗,很适宜人类居住吗?我们的城市有天然植被区吗?我们的城市有多少种天然植物?生物种类多样吗?本土吗?天然吗?

上海市区的东北角,有个叫江湾的地方。由于长期是军事禁地,少有人烟,生态环境恢复,成为动植物的天堂。然而就是这样一块宝地,也要保不住了,机械手臂伸了过来,水泥气味已经逼近了。在北京的顺义也有这样一块宝地,现在正面临着高尔夫球场的威胁。我们的城市化正在消灭湿地,毁灭一切天然的东西。可是,谁又知道,中国的城市正是从湿地上成长起来的?上海、广州、北京都是从湿地上建起来的。北京的许多地名,比如南海子、积水潭、玉泉山、莲花池、海淀,海淀过去可以行船。现在,只有这些带水的地名可以让我们想象了。

我们的城市建设理念有问题。城市在很多人心中就是摩天大楼、立交桥、建筑工地、纵横交错的公路网加上汽车尾气。这样的城市努力营造钢筋水泥的棱角峥嵘形象,在消灭蓝天,消灭湿地和芦苇荡之后,再绞劲脑汁地用大力气,费大工,花大力气夫去营造一些矫揉造作的"绿色"。好像这糟糕的空气,污浊的河水,灰蒙蒙的天空因为这一丁点的绿色就会有所改观。
 现在在国际上,城市建设流行"生态城市"、"适宜居住的城市"、"可持续的城市"、"绿色城市"这样的概念,一个意思,城市建设不仅要营造环境,使其能够与人类的活动协调一致,努力磨平城市钢筋水泥的棱角,而且要保护那些具有原生形态的的自然景观,宁肯适当放慢城市扩张的速度,也要为我们这个日益咆哮的水泥丛林城市留下一个坚强的肾或肺。在这方面,香港的做法值得学习。早在1976年,香港政府就为了保护米埔自然保护区而划设禁猎区,甚至从1980年代开始以一个基尾塘80万港币的高额回馈金买回原有的土地权,到了1990年米埔保护区的土地全部收回,并交由世界野生动物香港基金会管理,现在政府每年还资助超过100万港币来协助保护区运行,虽然一年最多只开放4万人左右参观。自1976年开始,香港在城市周围因地制宜地把原始山林或湿地开辟成郊野公园或自然保护区,数目已达21个之多。尽管中国大部分的城市没有香港那样的经济实力,但是这并不能作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只能破坏环境的理由。经济实力只是一个方面,最重要的是人的观念。必须树立环境第一的理念。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的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决不能以环境的毁坏作为城市发展的代价。城市的建设者们应该明白,城市是给人居住的,城市建设是以人为本的,人是自然界的一分子,他需要绿色,需要天然,需要蓝天清水。城市建设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不是把人从自然界中割裂出来,装进水泥笼子。
 

- 作者: 滔滔两岸潮糊糊 2004年12月14日, 星期二 11:1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吴思的“血酬定律”及其五个推想
很早,大约在读研究生二年级的时候我就知道有吴思这个人,在《书屋》或别的什么杂志上经常能读到他写的文字。他那平白而质朴的文字——相比与那些极其善于慷慨激昂的家伙们的文字,最起码——以可读性而言,并不会太吸引人,对于一般读者而言,能够读完他的文章,在这个时代还真需要点耐心。不要忘了,我们这个最长于遗忘的民族在近几年已经开始了对历史性常识的选择性遗忘,而吴思恰恰是研究历史的。这篇文章就从遗忘说起。
吴思的"血酬定律"及其五个推想
——吴思的《血酬——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
 
很早,大约在读研究生二年级的时候我就知道有吴思这个人,在《书屋》或别的什么杂志上经常能读到他写的文字。他那平白而质朴的文字——相比与那些极其善于慷慨激昂的家伙们的文字,最起码——以可读性而言,并不会太吸引人,对于一般读者而言,能够读完他的文章,在这个时代还真需要点耐心。不要忘了,我们这个最长于遗忘的民族在近几年已经开始了对历史性常识的选择性遗忘,而吴思恰恰是研究历史的。这篇文章就从遗忘说起。
 
一、遗忘历史与吴思的价值
 
在工具主义和实用主义泛滥的时代,我们这个群体的大多数人缺乏对历史的兴趣。而现在的教育体制正在大批量地生产对历史的彻底无知者。初中不把历史作为中考的科目,这在考试制度弊病丛生的今天,会导致绝大多数人不会有意识地哪是从常识的角度去学习历史知识(我翻过现在正在使用的初中历史教科书,初步的印象,觉得无论是在装潢设计上,内容的选取上,还是在文字的运用上,体系的编排上,都可以称为上佳,可惜"落花"有意而流水无情),而这种有意识的拒绝到了高中时代就会变本加厉,促使许多人选择彻底与历史绝缘的方向,选择考取理工科专业。这种教育体制现在正在逐步释放它的恶果。当某明星(如果她还担当得起这个称号的话)穿着印有日本国旗的旗袍招摇过市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表现平静,你可以说这是中华民族的宽容,但宽容如果滥用就是窝囊,当然,在这一事件中还有对历史的无知,并且以无知为荣的一代。我不知道韩国是怎样教育她的年轻一代的,不过我认为李成延一定羡慕她,并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是中国人。那个无知者是悲哀的,我们可以说她本身也是受害者,时代或教育体制的受害者,当我们能让这样的人成名的时候,该检讨,该反思的,不仅仅是她,还有我们。这一事件没有使她倒霉而从此消失,反而大红,而她居然至今仍然理直气壮、恬不知耻地拒绝对此事表示忏悔。我们这个民族能让这样的人继续风光无限,真是教育,尤其是历史教育的最大失败。
幸运的是我们还有吴思这样的历史研究者,他的崛起并迅速被公众所认可至少说明我们还没有彻底无药可救。严格地说,吴思不能称为历史学家,我估计他也不会喜欢这样的称号,因为他写的那些东西,用体制内的学术标准来评判,或者说去除,是无论如何也除不尽的,或者说你根本就无法去算除法,因为它是个异数,体制内的四则运算用数中没有这个数。
大学或研究所的历史研究人员们大多以"学术"著称。中国现在尚有很多历史方面的学术刊物,那是他们的阵地。据说现在的研究已经从定性进步到定量,由宏观转向微观,专在细枝末节上做大文章,从浩如烟海的古籍中寻章摘句,而最后得出的结论除了自己知道,并可以拿去得学位凭职称外,大概就没有什么用了。一般的非专业人士,既搞不懂这些"研究"的历史背景,也搞不懂这些"研究"的价值所在,更看不懂这些"研究"的真正内涵,在白话和简化字已成正统的今天,"文言"对许多人来说无异于天书。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否认今天的历史研究者存在,而是怀疑这些"研究"最终作用,如果研究者们只顾躲在自己的"安乐窝"里自娱自乐,我们就似乎没有资格谴责众人对历史的无知,如果你的研究无法沟通历史与现实,无法让人们明了当今的社会制度与历史变迁的内在联系,历史研究的意义何在?
而吴思的价值恰恰在于此。他在《潜规则》一书中研究了古代中国官场的"潜规则"。潜规则是什么?吴思在《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一书中这样定义: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2.这种约束,依据当事人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湖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则,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利益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的一个联盟。隐蔽本身就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吴思的解释和描述是清楚的,但稍显冗长,其实就是一句话:看不到却为人们所认可的一种对社会具有破坏作用但可以为遵守它的当事人双方带来利益的非正式行为准则。我把这样的行为准则叫做"潜流"。或者说叫做"潜规律",因为你无论在25史中还是在正统教义中都找不到它存在的影子,但它确实存在,而且左右中国历史的发展和变化。如果说中国历史中有什么规律的话,那它不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这个东西。因为你甚至不必看吴思在书中都写些什么,只要看到这个书名,只要你对历史稍有了解,对现实稍有判断,你就会感叹:历史与现实的界限在这里消失了。什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全是胡话。
上个世纪初的"五四"运动让我们这个民族传统文化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以至于面对今天传统文化的"失落",许多人开始反思当年是否"激进"。这样的反思在前几年还可以招来一片叫好声和应和之声。而今天看来,未免流于浅薄。其实很多人心目中的传统文化,包括语言、道德、行为与思维方式,一句话,所有的一切,从古至今不过是地表水,圣贤和帝王们拿来装装样子,而真正行起事来,还是得遵从"潜规则"。这样的"潜规则"才是真正的传统,而这股决定水流基本走向的"潜流"什么时候也没有断过。 这才叫古今一脉,古今一理。
那么,谁有权制定这样的"潜规则"呢?人们为什么要遵从这样的"潜规则"?这就涉及到决定规则的规则——"元规则" ,这个元规则,按照吴思的说法,就是一个最简单明了的事实: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而所谓的"暴力最强者",就是"拥有让对手得不偿失的伤害能力",也就是说,在对决或交易双方里,"暴力最强者"拥有最高否决权,包括让对手死亡。这样的逻辑与动物界的"弱肉强食"似乎很象。也好比牧养人与羊群。以这样一个元规则来破解中国历史,你会发现,真是一通百通,千年以降我们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
通过这些发现,吴思在《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一书中,首先考察了官——民——匪之间的流变。角度奇特而立意新颖,穿古而透今,在让人拍案叫绝之余不禁深思。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 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这就是"血酬定律"。据此,吴思依次展开五个推想,前四个推想勾画了中国古代社会治乱循环的矛盾所在,后一个推想探讨了制度变迁的可能性。
 
二、前四个推想:中国古代社会治乱循环怪圈
 
第一推想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因为土匪们明白,如果他们将掠夺对象抢得一无所有,那么他们自身的生存也成问题,在土匪是"暴力最强者"的前提下,他们所追求的不过是保持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与其"杀鸡取卵",不如"养鸡生蛋",于是秩序建立起来了,抢劫变成了"收税",土匪变成了官。我怀疑国家也是这么建立起来的,不是什么阶级斗争,人之初就像霍布斯所言"像狼一样",互相抢劫掠夺(这有远古部落战争为证),在抢劫中暴力最强者产生了,拥有了最高否决权,因此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秩序建立起来了,于是国家产生了。但这样的解释只可用于东方,而西方则不可,因为他们在抢劫过程中居然产生了契约思想,这是个"双嬴"的局面,与中国的历史格格不入。
第二推想:为了追求短期血酬最大化,合法的暴力也可以退化为土匪。根据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游戏规则,如果合法的暴力集团有了某种需要而必须最大限度地榨取利益,那么,它会随时修改规则,横征暴敛,涸泽而渔,焚林而猎,为了利益最大化而无所不用其极。而这样的行经连土匪都不如,土匪还知道"养鸡生蛋",而官府所坐的一切,不仅杀鸡取卵连鸡也要拿来吃掉。这一推想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每一个朝代末期暴政横行,无他,为了短期利益最大化,官已蜕变为匪。而官向匪的方向蜕变也逼迫民向匪的方向转变,因为舍此无第二条路可走,这就是为什么每一朝代之末总是烽烟四起,天下大乱。以唐末而言,黄巢是典型的流寇,流动的土匪,而所到之处,无不"白骨盈野,赤地千里",《明史纪事本末》也说:"初,自成流劫秦、晋、楚、豫,攻剽天下,然志乐狗盗,所至焚荡屠夷。"不同的是黄巢一直没能摆脱最低阶段的匪——流寇阶段,或者说他一直拒绝转型,因此很快败亡。而李自成在起事之初也是如此,但当他坐拥百万之时,觉得要得天下了,才行为大变,秋毫无犯,但进了北京城后,自以为可以雄霸天下了,未免得意忘形,小农劣根性暴露,纵部烧杀抢掠奸淫,且目光短浅,不识大体机要,最终败亡。而毛泽东无疑吸取了这些教训,流必败而坐可胜,于是"占山为王",史书上说这叫建立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不过毛泽东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通过土改,实行"养鸡生蛋"政策。也难怪蒋介石把共产党称作"共匪",还别说,相对于人家的合法政权,——起码国际上承认的,你不是匪又是什么?连毛泽东本人也不是说自己是"山大王"吗? 只不过这种匪气直到得了天下已经由匪变官,由地下转入地上,由非法转为合法之后也没有涤荡干净,到底为中国社会发展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损失。毛泽东后来说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外国人翻译成"行走在鱼中的孤独僧人"。十分诗意,而匪气全无。他们怎么会体会到这句话背后的内涵呢:暴力最强者说了算。
第三推想:随着血酬逐步降低,生产行为的报酬相对提高,土匪可以转化为农民。血酬降低 的前提是抢劫风险增大,土匪抢劫不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反而会血本无归,连命都打上。当然,这要以国家的统治秩序的恢复为大前提,暴力最强者取得合法统治地位后,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须消灭或收编那些对现行统治秩序造成破坏的小暴力集团,而小暴力集团因为抢劫的成本增大,报酬降低而风险过高只好趋利避害由匪而民。
第四推想:假定血酬不变,随着生产收益的减少以至消失,大量生产者将转入暴力集团。这可以解释中国古代史上连绵不绝的"农民起义"的原因。导致生产收益减少的因素可能有多种,比如天灾(明朝末年农民起义),比如人祸(政府暴政导致农民生产收益递减,人口增加导致农民人均收入降低,直到无法生存,这样的例子很多)过去我们编写历史教科书,在讲到农民起义的原因时,拼命突出阶级内容,强调政府暴政,这当然是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服务,与真实情况相去甚远。以天平天国而言,那原因,根据何清涟的研究,就是因为人口激增而导致农民收益绝对下降,直到、无法生存。与清廷的关系不能说没有,但并没有激烈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实际上直到今天我们对这一问题仍然缺乏足够的理性认识,在意识形态笼罩之下仍然不肯转换角度,溢美之词过多而冷静分析太少。其实这些揭竿而起的农民就是土匪,土匪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唯一办法就是烧杀抢劫,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暴力,在暴力是这个世界唯一"硬通货"的前提下,他们当然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必顾忌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因为规则是他们自己定的,他们既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规则的执行者,同时又是自身行为的裁判者。说这样的动乱有利于社会进步完全是信口雌黄。说每一次这样的动乱来临都是对社会和文明的极为严重的(有时近乎毁灭性的)破坏还差不多。即以太平而论,治太平史的几位权威人物说,太平天国运动是汉族反满的"民族革命"(简又文),太平天国运动是一种伟大光辉的"阶级革命"(罗尔纲),一般史书上更将其誉为"中国农民运动的最高峰"。这些溢美拔高之辞其实不值一驳。因为如果将其纳入"官——民——匪"的体系中,则这种运动不过是古代中国专制制度的正常产物,根本无所谓先进与落后,不过统统是专制机器上的各个部件而已。太平军起事之初就不明所以,根本看不出他们有什么计划和组织,官兵一到,只好顺势而下,在打了几个胜仗之后开始中国传统农民运动的路子,开始流动,沿途裹胁农民,钻隙流窜,飘忽不定,能攻则攻,难攻则走,攻下亦走,唯一不变的内容还有烧杀抢掠,所到之处无不赤地千里,血流成河,尸骨如山,而杀的和抢的,烧的和劫的,不过是帝国治下之民,哪会有仁慈之新,良心发现,因为倘若不这样,又如何生存?因此为了争夺生存资源,抢占生存空间,只好大开杀戒,抡起板斧排头砍去。等到觉得自己可以一争天下做皇帝了,于是开始收敛一些,但与此同时,劣根性就开始彻底大暴露,据我所读到一些记载,洪杨之腐化残暴实在不让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位暴君,而洪秀全之无能和堕落也是无以复加的。满清的黑暗不能成为美化太平天国的理由。实际上自南京称帝前后开始,这个所谓的"农民政权"就已经蜕化为"官",而且是最坏的官,在本质上同刘邦和朱元璋之流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但洪秀全无论在胸怀和智力上都不如这两位,他要更坏。这样的政权不知道它有什么进步意义,值得我们大书特书。
通过官——匪——民身份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流变过,,可以发现,中国古代社会的矛盾对立在于官民对立而不是什么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对立。
 
三、第五推想:制度变革可能性


吴思血酬定律的第五个推想是: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既然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那么,当某种主许带来的收益超过旧秩序时,立法者和执法者也应该愿意变法,提高或降低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这里涉及到制度变迁的可能性,那么,我们不妨以此为前提,看看能走多远。
降低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做的是减法,中国历朝历代几乎都是顺着这个路子走下来的。开国之初,提高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血酬降低,土匪减少,农民不会流离失所,走的是向上的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创业者的过世,其后继者缺乏创业的体验,不会象其先辈那样体会到民间疾苦,加上整个官僚集团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断运用潜规则代替正式制度安排,导致国家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不断降低,直到全部消失,终于盗贼横行,天下大乱。
至于提高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做的是加法,这一加法倘若能成功避开政治潜规则的暗算和伏击,将既得利益阶层成功扼杀在萌芽状态,就有可能走向制度建设的良性循环,但古往今来,成功的例子的很少。
黄炎培在开国前夕曾经问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如何避开中国历史上各朝代治乱循环的怪圈,毛答:民主。黄对毛的回答很满意。但现在看来,毛的答复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说,对毛这样以暴力得天下的强势人物而言,民主在他看来不过是一种策略,为夺取政权服务,当中国共产党在野位置并处于非法状态时,以毛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没少抨击和揭露蒋介石的独裁和不民主,毛在延安时有时甚至亲自操刀上阵撰写有关民主的文章。但民主是要有制度保障的,或者说民主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制度。而毛在建国后甚少在民主的制度建设上下工夫。从肃反开始,一切问题的处理仍以运动的方式展开,批胡适,批俞平伯,批电影《武训传》,批胡风,反右派,反右倾,大跃进,直到"文化大革命",这一切归根结底遵循着一个逻辑:暴力最强者说了算。在这样的逻辑下,民主是根本没有生存的可能的。毛终其一生不过是从圆圈的起点走到圆圈的终点。他没有躲开政治潜规则的暗算。毛终其一生都力图实现富民强国的梦想,但他的努力落到实践中时,无不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这不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中国的悲剧。正因为如此,1978年以后中国所走的路,如果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恰恰来自于改革的制度收益要远远大于旧制度的收益。这有中国20多年以来的成就可以作为证明,这是不能否认的。
但是有一点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就是决定中国社会潜规则的"元规则":过去是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而现在是权力最强者说了算。"暴力最强者"与"权力最强者"在根本上没有什么差别,但从历史进步的角度去看,这一字之差却可以以千里计。"暴力最强者"无法解决的问题是政权的合法性问题,而"权力最强者"虽然也有个"合法性"的问题,但如果这个权力在国家制度安排中始终为大多数人的利益着想——至少保持价值中立,那么,"合法性"还不是个致命的威胁,然而,只要这个社会还存在元规则,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就不可避免,"暴力本位"与权力本位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不少学者都警告中国的改革有可能步入"权贵资本主义"或"裙带资本主义"的陷阱,也就是说改革最终使少数人收益并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大多数人被剥夺,失去保护,社会陷入极端的两极分化,既得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潜规则替换正式制度安排,从而台导致"政权软化"。拉美和东南亚的现状证明这种担忧决不是杞人忧天。
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决策者始终无法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一方面,要保持国家运转的正常和有序,那么不可避免要赋予权力的大小执行者足够的执行空间,即执行权力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又要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不能被异化,不能成为少数人手里戕害公众的合法性工具。众所周知,只要缺乏有力监督,只要来自公众对权力的制约在现行制度下无法行使或非常弱化,任何权力执行者都会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滥用权力,把权力变成为自身谋取利益的工具。中国现今官员腐败的严重程度已经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
1978年以来,中国官员的腐败进展程度又单个人腐败到现在有组织的制度性腐败,不过用了区区二十多年时间。腐败最为公众关注和痛恨,也是中国制度变迁过程中达到制度良性循环的最可怕的绊脚石,被公认为"政治之癌"。国家领导人的反腐败决心不可谓不大,手段不可谓不严厉,但腐败在中遍地开花的可怕局面总给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叹。而近二十多年的反复百的历程也给人"推着走"的感觉,即只有到了公众忍无可忍,社会承受力达到极限的时候,反腐之剑才凌厉出鞘。我们似乎总相信这样的观点:我们的干部大多数是好的,腐败知识少数人。这是一个永远无法证伪的假说,"大多数"在数量上如何界定,50%40%在高点,80%算不算大多数?少数人又如何界定?10%算不算少数,20%算不算,30%呢?如果一个国家的干部有10%在搞腐败,那么这个政权的合法性会不会受到动摇?当我们的省级官员纷纷落马,由昔日的封疆大吏沦为阶下囚的时候,这是极少数还是大多数?当一个有几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的政府部门,又政府的一把手到公检法的负责人纷纷倒下的时候,我们这"极少数"又如何界定?当我们的反腐败目光正被高官们所吸引的时候,中国社会基层尤其是农村基层政权正在黑帮化,痞子化,恶霸化,那些昔日还作为合法政权的代表者的"干部"们,正在又一般性的不称职干部迅速转化为行凶杀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大恶霸,大坏蛋,我们又该如何念叨这"大多数"与"极少数"的辩证法?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引起高层的严重关注,反映"三农"问题的各类书籍有逐渐增多。问题的严重程度足以使人惊恐。可以说"三农"问题已经严重到关乎国计民生的程度了。目前的"三农"问题早已不是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解决不好是要将我们二十多年的改革成果丧失殆尽的。我们可以从各个角度去探讨"三农"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解决之道。但最根本的矛盾还在于如何有效防止那些基层的"干部"们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利用手中的各种权力"合法"地伤害农民。否则我们有可能看到这样一副可怕场景:农村基层政权"土匪化"导致农村社会阶级矛盾激化,在合法抗争的可能性消失后,农民们铤而走险。这里只说"可能性",其成为现实性的前提,取决于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当前农村的社会秩序,增强保护农民而不是那些敲骨吸髓的"恶霸"乡官们的措施。这的确是个相当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自古以来中国政权最高层的善意行动就无法穿透基层政权而直达民间,基层政权可以置最高层的各种严厉措施和政策于不顾,明目张胆地为所欲为,在在由地方官员织成的保护网之下,这些人几乎不可能成为法律惩罚的对象,相反,那些敢于抗争而不愿被压迫的农民们却会受到各种非人的,残酷的打击而有理不可讲,有冤不得伸。由于案情的残暴野蛮而震动中央的涉农大案,中央可以直接组织工作组越过中层而直达民间,但中国这么大,农民又何其多也,中央决不可能天天这么疲于奔命,可是下达的各种指示由于"天高皇帝远"又得不到真正的落实和执行。这里的问题是,我们出台的许多旨在保护农民,降低农村基层政权非法生存,从而使农村基层政治制度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的政策和措施到了最后都成了加重农民负担,掠夺农民的合法工具。这种政策和措施的异化趋势最终会导致整个社会制度的收益远远小于建立这种制度的成本,从而促使农村基层政权与农民的矛盾进一步尖锐。社会的公仆不仅没有成为公仆,反而比主人还"主人"。
 
四、解决之道
 
就中上层国家官员的腐败和基层政权的非法生存而言,我们似乎看到了一幅我们不愿看到的悲观的未来景象,即中国在无法清除政治潜规则极其元规则的同时,有可能逐步陷入"政权软化"的陷阱。这里说的也是可能性,因为未来到底如何,取决于我们今天的努力程度。
从中国现在中上层国家官员的腐败的深度和广度来说,腐败已经不是个人道德品质和修养问题,而是制度设计的问题。国家赋予党政机关负责人以绝对的,集中的行政和党政权力,而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配套制度设计却跟不上,多少年来,同级的监督和制约几乎形同虚设,只有上一级的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机构才对其有效,但这种权力只有在腐败已经彻底曝光的时候才行使,在平时的党政机构运转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但上级监督和制约——即使从反腐败成本的角度考虑,这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的反腐败手段尽管"决不手软",但成本很高而且无法形成震慑力。因为只要是人总会认为,在这种制度设计中因腐败而逃脱法律的乘法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顺便说一句,我相信人性总是恶的(这可能没有多少理论根据,不过这应该成为制度设计的前提条件之一),只要旁边没有眼睛,看守者无论什么时候都会监守自盗,这不是个人品质和道德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也不需要多少高深的理论。但我们的制度设计中给"眼睛"合法的生存空间太小,太狭窄,而赋予被监督和被制约者的权力太大。郭光允"八年抗战"扳倒一个省委书记,所遇打击和所付代价极为惨重,非常人可为,然而我们的制度设计却没有给这么优秀的监督者以任何激励和褒奖,甚至连必要的人身保护都做不到,这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郭光允的所作所为固然会使许多人为之振奋和叫好,然而另一方面,也未尝不可能让一些人心灰意冷。明名知道官员腐败,检举揭发却可能遭到灭顶之灾,换句话说,即使最后扳倒了腐败官员,代价也非常人可以承受,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即投入太大而收益几乎为零。因为即使清除一个腐败分子,对我个人来说,什么也得不到,收益的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却让我一个人来承受反腐败的成本,相反,假如我置之不理,我个人也不会受到太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愿意干这种吃力(甚至搭上身家性命)不讨好的事情?当然这里没有考虑个人道德品质和正义感的因素,不过我总认为,处于义愤和正义感去揭发和检举固然可敬可佩,但中国的反腐败如果只能这么搞,是注定不会成功的。而且,即使有一些这么做成功了,也不会对中国"监督者缺位"的现实有多少改变。最主要的是,要给予那些勇于同腐败分子做斗争的人们以物质奖励和必要的人身保护。要让那些权力拥有者无时无刻不感觉到,他们的任何见不得人的行为都会在现在和未来的某以时刻处于阳光之下,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惩罚。反腐败无非两句话:让那些正在搞腐败的和正想要腐败的人盘算到最后都会发现,腐败的成本要远远大于收益,要让那些敢于揭发和检举腐败分子的公民们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这么做收益要远远高于成本,起码不会有什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损失。赔本的买卖谁也不会做,赚钱的生意用不着任何力量的驱动。人的智力和力量都是有限的,这决定了我们的制度永远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只要有权力存在,腐败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把腐败降到最低限度,起码在制度的承受的极限之内。
李昌平在《我向百姓说实话》一书中将"三农"问题的本质归结为:基层政权和底层民众的非法生存。他提出的解决方法是:解放农民,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官退民进,停止税费改革。这些办法可以总结为一点,就是既然我们的任何旨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和措施最后都免不了被异化的命运,那么,索性不管了,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这是非常有见地的主张。从中国历史上看,自秦以降,中国长期的基本行政建制是郡县制,是三级或四级建制,中央政府从来就没有延伸到乡村一级。这当然有财和和人力不足的原因,不过从制度设计上来看,这倒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中国自古以来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决定了其管理上的自主性,中央政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其进行统一规划和集中管理。而且中国历史上还存在这样的一个悖论,即统治者越重视农民,越抬高农民的地位,农民反而越倒霉,越贫穷,社会矛盾越激化,王朝统治越短命。秦朝是最重视农民的了,焚书之后保留的书中就有农书,但秦二世而亡,原因何在?对农民管得太多,压得太重,掠夺得太狠。从中国上个世纪80年代的经验上看,从"联产承包"到"离土不离乡"再到"离土又离乡",每一次旨在解放农民、给农民以更多自主权的政策调整无不促进农村大发展和社会巨大进步。进入90年代,我们开始重视"三农问题"了,各种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接二连三地出台, "三农"问题却越来越严重,越来越让人不安,以致于到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地步。其实包括温铁军这样的"三农"问题专家也持有这样的观点,即解决"三农"问题之道在"三农"之外。言外之意很明显;通过这么多年的实践发现,任何旨在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比如十三号文件、税费改革)最后差不多都成了加重农民负担,减少农民收入的合法性工具,那么,干脆别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不是无法避免基层政权非法生存吗?那好,取消基层政权,让它无法生存,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我还真不相信中国因为给农民一点自由选择的权利就会天下大乱。中国历朝历代亡国的原因全在于对农民管得太多,压迫得太重,掠夺得太狠,从没有听说过哪个朝代因为给了农民太多的权利而亡掉了。中国的现状是,提高保护程度实际上是在降低保护程度,而不保护才是真正的保护。这有点"无为而治"的意思。不过中国历史上凡是采取"无为而治"的时候农业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社会也在进步。只不过现在我们好象不太注意这一点了。
 
 
 

- 作者: 滔滔两岸潮糊糊 2004年12月13日, 星期一 19:5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历史三题
资本主义  封建社会  五形态论
历史三题
关于资本主义萌芽
对于中国历史学来说,资本主义萌芽似乎是一块搬不走砸不碎又绕不过去的巨石。流行的观点是这样:如果不是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入侵使得中国自己的资本主义发展受阻而搁浅的话,中国社会在自身惯性的作用下会自发走向资本主义,因而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存在是个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
中国的历史学家在中国的"封建社会"起于何时这一问题上可能争议很大,但却鲜有不承认中国存在资本主义萌芽的。这一问题与中国现实结合得是如此的紧密,以致于历史学不得不顺时顺势而动。不过人们可能有意无意地忘记了马克思晚年的告诫―他对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的研究只限于西欧,也有意无意地忘记了马克思对亚细亚社会的一贯立场和观点,即"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亚洲生产方式不是指一个纯粹的历史概念,而是指历史中的死巷,指背逆时间像植物一样懒洋洋成长'的社会,它们只有过去,却没有现在和将来"(《反革命氛围》,阿里夫·德里克,王宁 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8月第一版,第315页)。马克思的一生中直接论述中国的著作不多,现在能看到的除了收集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中的有限几篇外,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五卷还有一篇论述太平天国的文章《中国记事》,在该文中,马克思予中国社会和太平天国以否定评价,认为中国社会的停滞不前以及太平军的乏"建设性"等,前一观点在其他论述中国的文章中已有所表露,不过不似该篇那样直白而已。由于这篇文章选集不选,因而知道的人并不太多。
当然,今天看来,马克思的观点不一定正确,他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了解并不是很多,他一生关注的焦点始终在西方。有人指责马克思的观点中潜隐着欧洲中心论意识,他对东方社会的一系列观点并不符合东方社会历史发展的事实。不能说这种指责没有道理,权作一种参考。
顾准认为中国社会不会产生资本主义萌芽,他说:"中国那些奢谈什么中国也可以从内部自然成长出资本主义的人们,忘掉资本主义并不纯粹是一种经济现象,它也是一种法权体系。法权体系是上层建筑,并不只有经济基础才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决定,什么样的经济结构生长出来或不能够生长出来。资本主义是从希腊罗马文明中产生出来的,印度、中国、波斯、阿拉伯、东正教文明都没有产生出来资本主义,这并不是偶然"(《顾准文稿》,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月第一版,第329页)。顾准把资本主义在欧洲的诞生归结为希腊罗马的文明传统,这种观点受十九世纪后半期至二十世纪前半期在欧洲占优势的"现代主义"古典观的影响较大,它强调"古代资本主义",主张希腊罗马与近代的近似性。而如今,这种"现代主义"古典观已被"原始主义"古典观取代,后者强调希腊罗马全然不同于近代西方,即强调希腊罗马的非资本主义性或原始性。
可以说,每一代人都在按照自己的理解诠释历史,对此作永久的真假善恶之类判断好象没有多大意义,重要的是,不可能把一种制度的诞生归结为单纯的某一种或几种因素的作用,否则历史岂不因此而终结?人们又将以何种理论来应付现实的种种挑战呢?
正统史学以经济因素来解释资本主义萌芽,把工厂手工业和雇佣关系的产生看作其诞生的标志,完全忽略资本主义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在历史学中,可以把某一种思想诞生的标志确定为某一年某一部著作的发表,但是对于一种制度的孕育诞生,则要以世纪来衡量,看到其社会全面的变革与变化,单纯纠缠于某一种现象,这好象不是十分可取的态度。
从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史来看,资本主义萌芽的诞生是社会全面变革的结果。从经济领域看,它是工厂手工业的出现和雇佣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从政治领域看,它是新的阶级(阶层)的产生以及早期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从意识形态领域看,它是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得以成功地实行;从空间发生上看,它是地理大发现和新航路的开辟。上述各个方面在特定历史时期的风云际会才是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整个过程,也正因为如此,资本主义才得以发展壮大。
对这类问题的认识,最好放宽历史的眼界,拓宽历史事件发生的的时间和空间,有了历史的纵深,也许会更清楚一些。
既然如此,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有无问题就不是个应该继续争论不休的话题了,对中国历史而言,它根本不存在。刘启良先生认为,尽管东方社会并非铁板一块,甚至差异性很大,"但有一点在古代东方却是相同的,即在土地王有制和个人缺乏财产的最后所有权的情况下,私有制的发展始终是受限制的"(《东方文明畅想录》,刘启良,花城出版社,20014月第一版,第115页)。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并没有产生什么资本主义萌芽,虽然出现过一些新的经济现象,也并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东西,仍然属于前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范畴。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刘先生在概念澄清上下了一番功夫,着重区别了以下五组概念: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类资本主义经济现象与资本主义萌芽;资本主义经济现象与资本主义社会;古代社会的雇佣劳动者与资本主义经营方式下的雇佣工人;城市居民与市民社会。不可否认,对这些概念的辨析有助于人们更好地思考这一问题。不过,正统史学认定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存在资本主义萌芽,其目的和动机所在,有更现实的力量驱动,而其原因,也并不是概念混淆那么简单。十月革命后,中国从苏俄那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进而也接受了二者的社会形态发展观点(所谓"五形态论"),自然也就有个资本主义的产生问题,而对这一问题的成功论证既可以填补用"五形态论"切割中国史所产生逻辑空白,又可以进一步证明"五形态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毛泽东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资本主义萌芽这一观点。1949年,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和考证以"中国在明代中后期产生资本主义萌芽"被史学界广泛接受而告一段落。显然,这里有政治权威干预的因素。
马克思把欧洲中世纪称为封建社会,但他从未把中国或印度叫作封建社会。马克思所说的封建社会具有明确的内涵,它起码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分封制、私有制、贵族集团、政治格局上的宗教神权与世俗王权的二元格局(近代以来经宗教改革所形成的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发展所起到的进步作用可以证明宗教的存在对社会发展的意义)等等。从中国历史发展来看,中国自秦以降就不存在大规模长期的分封制,至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所有意义上的私有制,它的发展始终受到多方面的限制,而贵族集团,先秦有过,后来随着社会斗争的加剧而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中国自秦以降,有官僚、庄园主、商人、农民、手工业者,而基本的阶级分野则是官与民,惟独没有贵族。当然,中国也没有象基督教那样能够整束人心,减轻社会不满情绪并指向终极关怀的宗教。
前文说过,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是个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需要多种力量的支撑。而在古代中国,找不到这些力量,相反,限制它的力量却很多,比如无所不在的政治权力对"民"的侵犯,抑商的传统,史官文化的制约,闭关锁国的政策,这些力量愈益强大,挤满资本主义可能产生的各个角落和缝隙。因而,中国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尽管与欧洲几乎同步诞生,然而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不但没有日益壮大反而日渐萎缩,缘何如此?无它,盖当时所出现的根本不是什么资本主义萌芽。
 
关于封建社会
 
对历史"常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秦汉至清这一段历史被称为封建社会。这要归功于数十年来不断的全方位的灌输。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即使对历史知识毫无兴趣的人,在这种灌输下也不会无动于衷。但早已有人指出,把这一段历史称为封建社会很容易与中国古已有之的封建社会相混淆,除了让人五迷三道外起不到什么作用。不过也有人认为,在这一问题上"正名"没什么意义,因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外,封建'Feudalism这两个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仅仅在马克思主义者'中)中已经形成了与其原始辞义不同的概念。这就如经济'一词在古代汉语中是经国济世'即搞政治之意,但如今不会有人以为经济学'就是做官术一样。如果说过去的经济学有错,那也不是错在经济'一词的用法不合古义,而是旧经济学的整个解释体系有问题。同样,要反思过去的封建社会'论,也不能仅仅指出封建一词的用法不合古义......"(《问题与主义》,秦晖,长春出版社,199912月第一版,第443页)。这种观点乍一看挺有道理,但"封建"与"经济"两词在各自的领域所起的作用以及产生的影响决不可同日而语。没有谁吃饱了没事干非要去追究后者古今异义,因为这无关大体,然而前者却不可等闲视之。
"封建"一词古已有之,原义为封地建国。《左传》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之,已蕃屏周。""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史记》曰:"故王者疆土建国,封立子弟,所以褒亲亲,序骨肉,尊先祖,贵支体,广同性于天下也。""昔五帝异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皆因时而序尊卑。高皇帝拔乱世而反诸正,昭至德,定海内,封建诸侯,爵位二等。"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说:"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幅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捍城.""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中,此其所以为得也。""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可见,封建一词,史有明文,史有明义,它的能指和所指是一致的而且非常明确。秦始皇废封建,改郡县,从此封建亡,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史的大事,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常识。
但是,这个词首先被日本学者借过去用以指称欧洲中世纪的Feudal  system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马克思主义初入中国之时,又被从日本归来的以郭沫若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从日本拿回来,在"五形态论"的指导下,在政治权力的倡议下,硬生生按在中国自秦至清这一段历史上,从此这个标签就挂在那儿了,成了它的一件合法的帽子。封建搞定了,中国社会性质清楚了,革命对象也有了。
不过,无论从形式到内容,中国古已有之的"封建(封邦建国)"与欧洲的Feudal  system以及自秦至清的"封建(土地私有、租佃关系)" 三者都是迥异的。把这三者作成一锅粥煮完全是救亡压倒启蒙,政治权力强奸学术理性的恶果。仅以此而言,秦晖先生认为无须"辩名"是说不过去的。想我堂堂中华,泱泱大国,五千年文明史,别说找十个八个概念,就是找它百十来个概念来指称那段历史又有何难,又有何不可?为什么偏偏揪住一个张冠李戴的"封建"不放?这个可怕的指称把根本不是它的许多东西拢入怀中,结果在"反封建"的大旗下,把无以记数的本属于应该好好继承和发扬的文明成果摧毁殆尽,而真正应该反对和抛弃的却偏偏又完好无损。自"五·四"开始的中国近现代史,要说有什么惨痛的损失的话,那就是反对了不应该反对,继承了不应该继承的。所谓古为今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过是空话一句,对于几千年的文明成果,我们到底继承了什么,实在值得怀疑,可皇权帝制之类却阴魂不散,时时作祟。时至今日,我们除了用筷子吃饭以外,恐怕也没剩下什么东西了。就以这一方面而言,"反封建"所造的孽实在不轻。"正名"之必要也正在于此。
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弄清楚中国古代的历史到底是怎样的,是否如正统史学所讲的那样,政治上的地主与农民的对立,经济上租佃关系等等。
早在五十多年,王亚南在其名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即已指出,秦汉之制下的中国政治,是一种官僚政治,这种官僚政治,并非仅仅作为一个政治在操作的"技术方面"存在,而是一种社会体制,其基本特点是:官僚把握政府的全部权力,普通公民的权利得不到有效地保护,官僚利用政府的措施图谋私利。在这种社会中,官僚阶层并不是哪个阶级的代表,它自身就构成了一个具有自己特殊利益的阶级,因此,"官民对立"构成了这种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不象教科书所讲的那样是什么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关于这一点,秦晖先生的研究可以为此作一个很好的注脚。在《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土改前关中农村经济研析之一》一文中,他根据关中各地的档案材料指出,在土改前,关中地区地主人数占总人口的份额极小(约2%左右),其所拥有的土地占4%左右。土改前的关中几乎就是一个自耕农的世界,那种靠出租土地收取地租的传统意义上的地主几乎没有,关中的地主主要是因为雇工经营或放债而得到地主这一成分的,因此,"关中无地主,也无租佃"。在关中地区,"有产者(生产资料,主要指土地)与无产者的对立模糊,而有权者(身份性特权与政治权力)与无权者的对立突出。主佃冲突几乎不存在,主雇冲突也并不激烈,而官(豪黑白合流而形成的恶霸)与平民的冲突则异常紧张。"在关中,基于生产资料的阶级分化模糊,而基于人身依附关系的等级分化则极为明显,"按资分配"的两极分化不发达,而"按权分配"的两极分化则异常尖锐。关中地区的这种特点当然不能证明整个中国全是如此,但它起码推翻了过去那种用租佃关系解释一切的旧模式,说明中国古代社会既不同于西方的Feudal system 也不同于先秦的"封建",更与正统史学所勾画的模式相去甚远,它就是那么个东西,它存在于那里,具有自身的独特的属性。
近几年来,学界许多有识之士已纷纷从旧史学的羁绊中走出来,尝试用新的方法,新的理论,重新建立史学体系,力图通过对史学的重建,加强我们的民族认同感,以期对当前进行的改革有所裨益。毕竟,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文明的大国来说,在如今这"千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前,如果失去了对历史的认同,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为中国是一个缺乏宗教的国家,民族的认同不可能靠宗教来完成,只有对历史的认同,才可能为自己找回自信,寻回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内可以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外可以抗拒外敌的干扰与压迫。
 
关于"五形态论"
 
关于中国历史分期理论,学界争论由来已久。官方史学一直视"五形态论"(即人类社会的演进依次分为无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为圭皋,将其视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以此统令整个学术界,尤其是历史学界。
但是马克思终其一生并没有明确说过人类社会历史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他只说过这样的话:"大体说来,亚细亚的 、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3页)。如果说"五形态论"源于马克思的话,那么,这无疑是强有力的证据。但是,这需要证明"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不过,这在理论上似乎不可能。马克思这段话见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该序言写于1859年,此时,马克思对史前人类社会并不是十分清楚。写于1844年的《经济学哲学手稿认为,人类历史始于异化劳动;写于18451846年的《德意制志意识形态》则试图将异化劳动理论展开为具体的历史图景,他将前资本主义社会划分为三种所有制形式,即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而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则认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直到1888年,恩格斯才对此句加注说:"确切地说,这是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看出,至少在1859年前,史前社会并不在马克思的视野之中,而从《伦敦手稿》中对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出,他所分析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亚细亚所有制、古代的所有制、日尔曼的所有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已经有了剥削现象。无论从哪方面说,显然,亚细亚生产方式根本不可能是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否则,恩格斯也不会直到近三十年后才对《共产党宣言》中的那句话作出解释了。
 那么,马克思的历史分期理论到底是怎样的呢?由于这不是本文主旨所在,本文在这里不拟做祥解,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对马克思文本的理解不同,论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也不一致,有人认为是三形态,有人认为是四形态,也有人认为是东西方不同。无论持何种主张,可以肯定的是,从马克思那里找不到支持五形态的理论依据。
其实,五形态的始作俑者是列宁。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是通过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才被中国人所接受的。不过,马克思主义在十月革命前已经传入中土,那时的思想界并不接受,非要等到十月革命的炮声响过后才肯接受,究其原因,一是十月革命并不是纯粹西方意义上的革命,而是马克思主义这一西方思想向东方落后地区让渡的产物,二是因为经过列宁斯大林等人改造过的马克思主义更符合东方人的口味,具有强烈的东方色彩。因此,实际上,我们当初所接受的马克思主义经过了列宁斯大林等人的"二传"(列宁曾对当时的中国有过定论:是处于半殖民地地位的国家,是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后,他们的许多的观点也就成了经典了。
列宁是第一个集中而明确的表达了"五形态"的社会历史观的人。他在《论国家》这篇演讲中说:"世界各国所有一切人类社会数千年来的历史,是这样向我们表明这种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常规和次序的:起初是无阶级社会—父权制原始社会,即没有贵族的原始社会;然后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即奴隶占有制社会。......在历史上继这种形式之后的是另一种形式,即农奴制。......后来,在农奴制社会内,随着商业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出现,随着货币流通的发展,产生了一个新的阶级,即资本家阶级(《列宁选集》第4546页)列宁在这里没有提到社会主义,但列宁这篇演讲词作于1919年,社会主义在俄国已成现实。
列宁的观点在斯大林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秉承斯大林旨意而做,全盘接收"五形态论"的观点。然而有趣的是,斯大林既不承认他的这一观点源于列宁,也不承认这一观点源于马克思,他认为这是他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所做出的创新。他对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的概括不予理睬,他长段援引《序言》中关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经典表达,并将之推崇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所做的天才表述"。但引文只引到"概括"之前。这说明他不仅清楚地意识到他的五形态论与马克思的这个概括有原则区别,而且他根本反对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和理论。那些力图用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来说明东方社会的结构和性质的学派遭到他的严厉打击,也在事实上证明了他的这一态度。
以郭沫若为代表的一批中国史学家从斯大林那里接受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用这一理论来诠释中国历史,"天才地一个一个地解开了古代的神秘的谜",从而最终证明了"我们中国"典型地经历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郭通过中国奴隶制的考证,得出结论曰:"关于奴隶制这个问题,我敢十二分坚决地主张,中国也和希腊、罗马一样,对于马克思的那个铁则并不是例外"。
由于对中国历史的认识关系到中国革命理论的建构以及中国革命的前途,因此,这一理论为中国学术界所接受,已经不仅仅上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完完全全纯纯粹粹的政治问题。真正的动机 是通过对中国社会的这种研究,证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理论的正确,进而表明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1949年后,"五形态论"成为正统史学的基础理论而被定为一尊,并且得到广泛承认。当然,其得以登堂入室的原因也是日后史学危机的导火索。
人类社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前进,人类在历史中创造历史,在创造历史中认识历史。就象人类在不断创造历史一样,人类也在不断地认识历史。由于时间的一维性,人类对历史的认识永远不可能达于历史真相,这也就意味着在历史研究中永远不可能有什么绝对真理。任何被宣称为真理的东西都有可能在明天成为谬误和笑柄,成为阻碍人类进一步认识历史的桎梏。
人类社会历史前行的每一步都充满了千头万绪的变数和千差万别的偶然性,在这由纷繁复杂的细流构成的洪流背后是否存在着冥冥中的主宰,至今仍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即:历史发展至此是否注定如此,未来是否必将如此?
"五形态"弊病并不仅仅在于它怎样界定和规范奴隶制和封建制等问题,更为致命的是它对上面这个问题作出了肯定回答:历史发展至此即必定如此,并且以此为落脚点推论将来也必定如此。它把"进步"与"落后"的价值判断演变成"必然规律"的事实判断,"这种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混淆,一方面把实证的的历史学变成了对类似"正义终必战胜邪恶'之类信仰的一种解释,从而造成学理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混淆导致了基于价值的人文精神与基于事实的科学主义二者的伪结合'。从而既为借人文之名的反科学蛮干、也为借科学之名的反人道暴行造就了口实"(《问题与主义,秦晖,长春出版社,199912月第一版,第339页》)。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比前资本主义制度进步与优越,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前资本主义制度都将产生资本主义。中国就没有诞生资本主义,非洲、美洲都没有,只有欧洲诞生了资本主义。而说到资本主义在欧洲的诞生,则又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将其原因归结为市民社会与商品经济,归结为新教伦理、罗马法与基督教,甚至归结为古希腊哲学与希伯来宗教观念,都不能说没有道理,谁也没有权利认定只有一个因素决定欧洲诞生资本主义。同样道理,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也丝毫不意味着后者必定发展为前者。欧美迄今没有社会主义的踪迹,而在没有资本主义的中国却产生了社会主义。
自从人猿揖别至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按照"五形态论"所规定的模式来发展,而是呈现出千差万别形态各异的发展历程,其多样性与差异性,岂是一个"五形态"可以一言以蔽之的。
 

- 作者: 滔滔两岸潮糊糊 2004年12月13日, 星期一 19:3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社会主义、市场与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  市场与市场经济,三者的关系,试探讨
社会主义、市场与市场经济

 

 

 

过去我们一直把计划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并认为这种经济的本质特点在于它的高度集中性,所谓高度集中性,就是利用国家行政权力来直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导致"政企不分",进而带来经济效益低下和个体的积极性受挫,最终使社会发展受阻。

 

政治权力有一个特点,即它一旦进入经济领域就不会主动撤出,这在政治学上称为"权力撤不出"。由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前无一例外的实行计划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仆一启动,首先面临的是如何对待政治权力的问题。

 

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因此而具有两种不同的形式和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一种如苏联、东欧,在经济领域改革受挫后转向政治改革,力图通过政治改革使权力撤出经济领域,结果却是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双重崩溃。另一种如中国,采用渐进式变革,走"一条由易到难、由浅入深、从体制外围到体制内部的路子"(何清涟语),好处是避免了社会动荡并取得经济发展,坏处是回避了问题,积累了矛盾。

 

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无经验可供参考,正如邓小平所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究竟走到哪里,要由实践来回答。苏联的改革,采用"休克疗法",激化了积累起来的矛盾,最终如高山滚石般失控。中国的改革避免了这一悲剧性局面,现在看来,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也已经基本结束。

 

戈尔巴乔夫当初启动苏联改革的闸门时不会料到有一天苏共会失去权力,苏联会亡国。我想邓小平在改革之初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幸的是邓小平始终尊重社会的发展变化,总是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修正自己的理论。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台已是水到渠成了。

 

邓小平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这一论断屡被引用,已成经典。在这里有六个概念,分别是:计划、市场、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计划经济。邓小平把计划与市场都看作资源配置的手段,无疑是改革开放以来思想解放的起点。说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对,说资本主义也有计划,也对,不过,资本主义虽有计划,资本主义还是市场经济,决不会是计划经济;说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对,说社会主义也有市场,也对,不过,社会主义虽有市场,改革前的社会主义却决不是市场经济。由此看来,计划与计划经济,市场与市场经济,显然不是一回事。有计划不一定就是计划经济,有市场也不一定是市场经济,那要看以谁为主。

 

那么,是不是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呢?这种理解被许多人所接受,这么理解不能说是错,但却不能拿这样的概念硬套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一般而言,市场经济要保持健康发展需要政府行政权力的干预,但却并不需要行政权力的参与。然而让人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在中国改革的过程,权力始终通过各种手段参与了资源配置,这直接导致了寻租的猖獗和腐败的丛生,所谓"权力市场化"。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起作用的不再是"看不见的手"而是"看得见的手"。这种局面的出现破坏了市场经济本身的健康发展,加大了政权"软化"的危险系数,增大了社会转型的交易成本,促生了一个既得利益阶层,尤其另人担忧的是,它有可能改变中国改革预先设定的道路,使中国落入"裙带资本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的陷阱(吴敬涟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简单相加。我们可以把市场看作资源配置手段,但市场经济却决不是资源配置手段那么简单。市场经济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运作了几百年,早已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运作规则与运行逻辑。只要是市场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要遵循它的规则与逻辑。,这一点,多年以来实际上被我们所忽略了。我们当初仅仅把市场经济看作"蛋糕"增大器,认为只要把"蛋糕"做大,其他的事都好说,而多年以后我们发现,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困难得多。

 

简单点来说,市场经济本身具有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力量,在市场经条件下,所有人的各种复杂的行为都可以简化为一个目的:追逐利益。在传统社会主义中,人是"道德人",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人已不仅仅是"道德人",更是"经济人",即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自己的行为动机与目标,"正是这种追求私利的激情成为推动市场经济的原动力"(曹锦清语)。

 

市场经济释放出人的内在贪欲,让每个人感受到金钱的无限权威,市场经济以自己的力量改变着社会观念与社会结构,使社会日益多元化与复杂化。

 

中国二十多年来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已深深改变了中国社会各个方面。首先,改变了人的思维观念与行为方式。获得财富已名正言顺地成为人们行为的主要动机,一切违背个人利益的道德说教都显得苍白无力,这是当今意识形态无法整束人心的原因所在。其次,导致贫富分化的出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令是起点公平的竞争,也势必会导致贫富分化,何况是起点不公。贫富分化过大不仅会吞噬改革成果,更严重的是,它将激化社会矛盾,增大社会的不稳定性,甚至直接导致社会陷入动乱之中。再次,市场经济也在改变社会经济结构。如果说在计划经济起始阶段是化私为公的话,那么在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个相反的过程,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呈现出此消彼长的演进趋势。最后,市场经济也催生了一些新的阶层的出现,使社会结构趋于多元化。总之市场经济是把双刃剑,它既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也产生了一些危险因素,这些因素有可能使我们的改革有悖初衷。

 

如果说当初为发展经济而为市场经济铺路是时代使然的话,那么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重新认识的必要。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怎样把二者和谐的统一于一个整体之中,从而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理论应当与时俱进。我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这一问题必将获得进一步的解答,而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也将有助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 作者: 滔滔两岸潮糊糊 2004年12月13日, 星期一 19:3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读《天朝的崩溃》
这是茅海建先生十年前写的一部书。十年了,在这个瞬息万变,日新月异的时代,十年时间的淘洗可以使许多畅销轰动的书籍变成一文不值无人问津的垃圾,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读《天朝的崩溃》
这是茅海建先生十年前写的一部书。十年了,在这个瞬息万变,日新月异的时代,十年时间的淘洗可以使许多畅销轰动的书籍变成一文不值无人问津的垃圾,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不过当我读完茅海建先生这部《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时,我相信这部书仍有继续存在下去的资格,仍有吸引那些关注中国命运的人们阅读它的魅力。它是有思想有良心的人写出的一部有思想有见地的书。这样的书值得每个人阅读。它提供了一些新的东西,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一些你在历史教科书中永远也见不到的东西。这就够了。
 
无力的道德评判
 
关于道德评判,我们中国人乐次不彼。千年以降,在社会结构中有君子小人之分;在政治结构中有奸臣忠臣相对;在家庭结构中有逆子孝子之辨。直到今天,很多人还习惯把人分成好坏两种。
没办法,这是一种思维惯性。
历史研究中当然也少不了道德评判,否则那一定会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和无所适从,但是,如果道德太多了,也一样叫人受不了。分不清善恶不行,但是如果分得太清,恐怕距离事情的真相就太远了。
即以鸦片战争中的主角之一琦善而论,就不是一句奸臣卖国贼可以为其定格的,可是一个多世纪以来,琦善恰恰就是以这样一种形象载入史册并深入人心,与其同命相连的还有浙江的伊里布、余步云,江苏的牛鉴、耆英,他们被人目为"投降派"。与此相对应的是林则徐、关天培、裕谦、陈化成等"民族英雄"的光辉形象。忠奸分明,势同水火。然而《天朝的崩溃》(以下简称《天》)向人们展示了另一种可能。
当国家面临外敌入侵之时,一个人去当卖国贼,可能是为了权,也可能是为了财,或是为了色,也就是说,他的行为不可能不出于某种动机,那么琦善到底为了什么呢?为权?在鸦片战争时,琦善官至一等侯爵、文渊阁大学士、直隶总督、钦差大臣,要以官职而论,琦善已经是位极人臣,况且圣眷正隆。在这种仕途无限光明的大好形势下,他有可能自毁前程,叛君卖国,丢了西瓜拣芝麻吗?除非他疯了。为财?这倒是有可能,其实后世的许多著述正是采用了这一说法,认为琦善拿了英国人的钱,拿人家的手短,因此只好为人家奔走服务。这种观点能打动人心之处就在于:在晚清贪污腐败成风的大气候下,琦善的行为并非不可理解。那么他缺钱吗?负责将琦善没官财产生息以充军饷的军机大臣穆章阿奏称:
"琦善入官元宝银一千四百三十八个,散碎银两四万六千九百二十两......琦善入官地亩,现据内务府按契核计,共地二百五十二顷十七亩零,以地方官征租差地核计,每年可收租银二千余两。又琦善入官铺面户间,内务府现已兑明,每月约得租银九百六十二吊二百二十把文、银五十一两......1
         这些还没算上他的自住房产和珍奇古玩,数目已相当可观。可见琦善是个有钱人,他不缺钱花。有钱当然不能证明他不贪污,他要贪污一定是个大数目,但是,从目前所能看到的英文资料中既查不出当时英方义律等官员行贿的记录也查不出琦善受贿的记录。有趣的是,当义律听说琦善因收取其贿而受审时,特拟文件致广州知府澄清,否认有行贿的事实。既非为权也非为钱,亦非为色(目前还找不到这方面的证据),那么他是不是为了某种主义和理想呢?象后来的汪精卫、周佛海之流,明明是认贼作父,卖国求荣,却偏偏声称自己是"曲线救国"。从现在掌握的资料看,琦善也不象。他在与英国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完全是一派天朝大吏的派头,傲慢有加而绝无卑媚之态,更不象后来电影中所演的那样,在英国人面前低三下四,甚至使出美人计来讨好英国人,要说这样的人会把大清国卖给连地处何方都搞不清楚的"化外蛮夷",恐怕连鬼都不相信。
         然而"卖国贼"的大帽子还是戴到了他的头上,罪名有四:主张弛禁,破坏禁烟;打击林则徐,主张投降;拒援虎门,致使关天培战死;私自割让香港岛于英国。可是在今天看来,这四项罪名无一能成立。首先,弛禁之说无从谈起,促使道光帝下旨禁烟的恰恰是琦善而非林则徐。其次,打击林则徐之说也缺乏充足的史料依据(琦善曾告诫林"勿启边衅",但这构不成打击林的证据)。至于拒援虎门一说,纯属诬陷,当时琦善已尽其所能倾其所有,再说,虎门的兵力在琦善增援后已至极限,再增兵已无济于事。关天培战死实属器不如人,技不如人,要算帐也算不到琦善头上。还有割地一事,现在可以确认,琦善有允英人"寄居"香港之意而无"割让"之举,且请旨奏请在先。
         可见琦善既无卖国之动机也无卖国之行为,奸臣一说,可属乌有。而其之所以被后人目为奸臣卖国贼,原因在于:"他不主张用武力对抗的方式,来制止英国的军事侵略,而企图用妥协的方式,达到中英的和解"2。而妥协是时人所不能接受和无法理解的。千年以降,人们崇尚的是"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道德精神,尤其在外敌入侵面前,除了英勇抵抗外不能有别的选择,否则就是奸臣卖国贼,所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种精神固然好,但在鸦片战争中,则需另做分析。
         在鸦片战争中,中国遇到了从未遇到的对手,这个对手从制度、文化到军事装备远非中国过去的对手可以比拟,一动刀兵,高下立判,清朝必败无疑。琦善的不幸在于他看到了这一点,他见识了英军的实力,他知道打不过人家,所以他希望寻求另一种解决之道,保中英相安无事。在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是硬拼送死可取呢还是妥协保全实力可取呢?现在看还是后者可取。不过这只是我们今天在评论历史时所得出的结论,而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这是不具可行性的。琦善不过是一个奴才,他当时的妥协一道只是出于一种恐惧,一种自发的反应,在战后也没有转化成一种进取思变的动力。可以说琦善的所作所为不过是那个时代正常运转逻辑的反映,他既不是奸臣也不是忠臣,他就是那个时代的常人,包括他的继任者奕山、伊里布,也不能说是什么奸臣,他们在道光帝威逼与英军重兵的两面夹击下,除了撒谎,什么也做不了。打,要被英军杀掉,不打,又要被道光帝杀掉,与其被英军杀掉不如撒谎骗骗皇上,说不定还能活命,于是撒谎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但是战争失败了,于是抵抗者成了英雄,妥协者全成了小丑,战败的责任自然是他们的,只消将他们治罪,以后大家各干各事,一切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可以说,在这场战争中奸臣是皇权体制造出来的,因为皇帝永远都不会错。
         如果今天我们重新来认识这个问题,就会发现,在这场战争中,无论谁是忠臣谁是奸臣,抵抗也好,妥协也好,结果都一样。关键是不能将责任推到几个人的身上就可以的,因为这不是撤换几个不力人士,起用一批能人,消除某些陋习,振作纲纪就能解决问题的。这是个体制问题,要从根本上变革。
         可是这可能吗?
         纵观那些亲身参与这场战争的主要人物,无论是所谓"抵抗派"的林则徐等人,还是所谓"投降派"的琦善等人,他们在战后无一例外地专注于传统的官场事物,对这场影响中国未来走向,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战争,对于中国最后的惨败,他们从根本上缺乏深刻的反省,更没有改革现状的举动,他们依旧是一群在思想上没有任何变化的传统士大夫。鸦片战争是中国传统社会面临的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倘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并锐意改革,未必日后会江河日下,不可收拾。然而,中国社会当时面临的危机不仅仅是外部危机,最主要的是内部危机,结构性危机。这就决定它不仅无法迎接外部强力挑战,也无法通过内部调节走上制度创新之路。魏源等几个知识分子的有限反应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在今天看来,他们的思想只具思想史意义而不具实际意义。
         五十四年后的甲午战争不过是鸦片战争的重演。这次倒霉的是李鸿章,直到今天都被骂作"卖国贼"。随之而来的戊戌变法又流产了,这样,不用忠臣抵抗,也不消奸臣破坏,大清帝国的火车头对着深渊直接就冲过去了。
 
胜负之争
 
尽管鸦片战争以清政府的惨败而告终,但后人在反思这段历史时仍怀着一种善良的愿望,极尽搜索之能事,力图证明:如果没有"投降派"的破坏,如果能重用林则徐等人,如果广大官兵能英勇抵抗,上下一心,团结抗战,鸦片战争也许会取得胜利。这种倾向至今在史学界仍然很有市场。它反映了我们的史学家的一种矛盾心情,一方面,不得不接受失败的结果,另一方面,在心理上又不愿服输。
那么清朝有获胜的希望吗?
两国交兵于战场,直接决定胜负的是军事实力,包括武器装备,兵力、战略战术等等。下面简单对比一下清军与英军的实力,看一看前者有没有可能打赢这场战争。
首先,从武器装备上看,清军远远落后于英军。清军鸟枪,射程约一百米,射速为每分钟一至两发,而英军的军用枪射程约三百米,射速为每分钟三至四发。清军火炮样式与英军大致相同,但二者却有质的区别。清军火炮铁质极差,气泡过多,容易炸裂且十分笨重。加上铸炮工艺十分落后,影响了射击精确度,因而威力远不如英军火炮。最有力的证明就是清军在战斗中没有击沉哪怕一艘英舰或轮船,而自己的阵地却被打得如筛子一样。至于两国的海军力量对比,更是判若云泥。据《天》一书介绍,当时的英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海军。拥有各类船舰四百余艘,与清军水师船舰的性能相比,其抗风、抗沉性极好,而且,船速快,排水量大(从百余吨至千余吨),按炮多(从十至一百二十门不等)。而清军水师根本就不是一支正规海军,不仅船小,船速慢,按炮也极少(清军水师按炮最多的战舰只相当于英军按炮最少的战舰)。即便如此落后的水师,其船舰的完好率也不过一半左右。
其次,从兵力上看,清军总兵力达八十万,是当时世界上最庞大的常备军,而英军总数仅二十万,来中国作战的不过两万人。如果单纯从人数对比上看,清军不应该输掉战争,况且它可以以逸待劳,利用人数上的优势弥补武器上的不足。然而这只是表面现象。由于清朝以武力镇压立国,军队是其支柱。由于没有警察,维护政治秩序和社会治安就成了清军的日常公务。由于这个原因,清军分散驻防于全国各地,这种分散性极其承担的任务决定清军不可能全数用于作战,也缺少相应的机动部队用于应付骤然而至的战争。因此,所谓八十万军队根本不具有军事上的意义,真正能用于作战的部队实际上远远少于这一数目。而且此时的清军早已不是入关之初的铁骑劲旅,完全腐化堕落成一群毫无组织性、纪律性,也毫无战斗力的乌合之众。相反,由于英军海上船舰往来极快,机动性很强,完全弥补了人数的不足。在鸦片战争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英军往往不费吹灰之力就可攻城拔寨,打得清军落荒而逃。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被后世史家常常忽略的常识性问题,那就是清军的运兵速度。据《天》一书介绍,"一八四零年六月,英军从广东水域出发,攻陷定海,兵临天津海口,仅花了三十五天;一八四一年八月,英军从香港出发,连陷厦门、定海、镇海、宁波数城,只用了五十三天。而清军呢,道光帝在一八四一年一月在虎门沙角、大角之战前后增兵广东,但在四个月之后才有一次弱小的攻势;一八四一年十月,道光帝获悉定海、镇海失陷后,再次派兵浙江,近五个月后清军方发动反攻"。3常言说,兵贵神速。行动如此缓慢的清军面对具有近代化装备、行动迅速的英军,已基本上丧失了本土作战的优势,相反,劳师远征的英军却可以以逸待劳,从容面对经长途奔袭而精疲力竭的清军。
最后,从战略战术上说,清军统帅从林则徐、关天培到裕谦、颜伯焘,从根本上缺乏近代军事技术与战术素养。即以虎门之战为例试分析之。关天培在虎门布防的整体思路是防止英军穿越虎门进逼广州,因此,各个炮台的设置皆按此部署,彼此间缺乏呼应,倘若一炮台受到攻击,另一炮台无法及时支援。而英军正是抓住这一布防缺陷,集中兵力,逐个击破的。英军先利用战舰上的炮火压制住清军炮台的火力,然后利用陆军抄袭清军背后,抢占制高点,辅已野战炮兵,次第攻击山口军营而山上小炮台而山谷军营而主炮台,连续作战,各个击破,其攻击路线有序、流畅而有效。清军在英军先进战术与优势炮火相结合的攻击下,腹背受敌,阵脚大乱,毫无任何战术可言。虎门之战,清军死伤七百四十四人,而英军受伤三十八人,无一死亡!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后来的厦门之战,定海之战与镇海之战,英军的战术大致相同,而清军也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仍然犯相同的错误。
可以说,若从实力对比上看,清军无一成胜算。而尤其让人吃惊的是,清廷上下对英军又极端无知。一八三九年九月,林则徐在分析"边衅"不会启的夹片中称:
     "夷兵除枪炮外,击刺步伐俱非所娴,而腿足裹缠,而结束严紧,
     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无能力,是其强非不可制。"4
到了一八四零年,林的说法较前更进一步,竟说其"一仆不能起"。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道光帝。他接到颜伯焘厦门失陷的奏折,见有"伪陆路提督郭"的字样,竟然十分诧异,原来英军也会陆战。于是,他立即通令沿海各将军督抚,并下令各地注重陆路防守:
                   "倘逆夷竟敢率众登岸,所有火炮及一切设伏机宜,务当先事准备,
操必胜之权,褫奸夷之胆"5
然而,生性多疑的道光帝还是半信半疑,上谕中仍出此昏言:"夷人此次到闽,已有伪陆路提督伪官名目,恐其招集敏广汉奸,为登陆交战之计"。6
君臣无知至此,战事焉能不败?
 
史书中的真实与非真实
 
对于今天的大多数普通读者来说,历史教科书是他们了解历史的一个主要途径,这就要求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尽量摒弃偏见与成见,力争己之所出符合历史真貌。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历史教科书似乎无法完成它的简单使命。翻翻今天流行的历史教科书,仍旧充满太多的教条与过时的概念,语言陈旧、乏味,面目可憎,其所讲基本史实与实际中的历史相悖,其所宣扬的价值观念与今人的价值观念相悖。历史肩负的重任不仅仅是培养后代爱国主义精神,对于我们这个历来缺乏宗教信仰的国度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历史的学习,培养自尊自爱之情,获得反省历史与认识现实的能力,进而建立我们民族的认同感。然而,我们今天的教科书早已失去了这种功能,它所能做的就是:人们可以通过阅读它来遗忘历史,到处胡说圆明园是八国联军烧的,"文革"是"阳光灿烂的日子",从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侵华,本来我们都能打赢的,只是由于......
几乎所有近现代史教科书都不会遗漏这一笔:一八四零年六月,鸦片战争伊始,由于林则徐和关天培在广东防守严密,英军无隙可乘,只好沿海北上。而据《天》一书考证,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一说法首先来自于林则徐本人,他在奏折中、咨会中、谕令中都明白表露,英军不敢遽行骚扰,在于广东防备严密。其次,在鸦片战争之后产生的三部史著《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记事》,均持这种观点。它给当时的人们保留了一丝希望,也为今天的人们提供了一点安慰:我们还不至于那么差吧。
其实对这一问题真伪的判断根本不需要什么理论,鸦片战争的结果就是最好的证据。综观鸦片战争全过程,从清王朝倚为长城的虎门海防要塞到斥资五百万两白银修建的厦门石壁,这些当时号称最为强大坚固的防守体系,无一不在英军的炮火下土崩瓦解,林则徐和关天培在广东的那种前现代的小儿科布防能抵挡得了近代化装备的英军?这岂不是开玩笑?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有必要介绍一下英军来华的总兵力,共计:海军战舰十六艘(按炮五百四十门);东印度公司派出的武装轮船四艘;英国海军运兵船和雇佣的运输船二十七艘;地面部队四千人。合计英国海陆军,英军总兵力在六、七千人左右,这样一支部队倘若全数用于攻打中国沿海某一要塞,可以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但是,英军在一八四零年六月十二日的确率主力部队北上,虎门口外仅留英舰四艘和武装轮船一艘。不过这不是怕了林则徐的防守,而是英军执行外相巴麦尊的训令。一八四零年二月二十日,巴麦尊致海军部的公函中称,在广东"不必进行任何陆上的军事行动","有效的打击应当打到接近首都的地方去"。7同时,巴麦尊给懿律和义律的训令中,提到他和海军大臣各颁给伯麦的训令,其中规定作战方案为"在珠江口建立封锁","占领舟山群岛,并封锁该岛对面的海口,以及扬子江口和黄河"。林则徐对英军的上述计划一无所知,他见到的仅仅是泊麦封锁珠江口的训令和义律于六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的两次文告,于是,他误认为,英军北上是因为他防守严密,无隙可乘。一个神话就这样诞生了,那就是:只要清军英勇抵抗,部署周详,战争就一定会胜利,而战争之所以最后失败,全在"投降派"的破坏。这一逻辑贯穿鸦片战争始终,也贯穿后来的甲午战争始终。于是我们的近现代史中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奸臣和卖国贼。我们的历史从来就没有好好反思一下,如果当时我们有在战场上解决问题的希望,有谁还愿意坐在谈判桌前跟敌人废话。换句话说,在战争毫无可能取胜的情况下,如果妥协退让可以换来比交战更为有利的处境,那么,抛却道德层面的指责,仅以政治操作技巧而论,不是更为明智的选择吗?睿智而负责的政治家可以选择对其民族有利的策略,而不必拘泥于"爱国"或"卖国"的道德观念。与此相应,人们不应也不必过多指他们的到道德品质,甚至把战败的责任全推倒他们身上,因为换了别的什么人,也不一定做得比他们好到哪儿去。人没有那么简单,历史更没有那么简单。对一个民族来说,最重要的是从历史中了解自身,获得继续前进的力量,而不是把历史打扮得让我们可以接受,从中吸食麻痹民族忧患意识、损害民族自信心的精神鸦片。而一个成熟的民族,是一个尊重并接受自己历史的民族,无论历史是多么让人难以接受。

- 作者: 滔滔两岸潮糊糊 2004年12月13日, 星期一 19:2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当今中国社会阶层变动以及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般而言,一个健全有序可以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的社会,其社会结构模型应该是菱形结构,即在社会地位和收入两个方面处于中间位置的人口应该占总人口的40%50%左右,只有如此,这个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和发展。
当今中国社会阶层变动以及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变动总体趋势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城乡二元的社会基本结构限制住了人们的正常流动和身份变化,工人和农民的身份互动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农民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改变身份,而工人则没有把自己变成农民的需求)。政治精英的选择主要按照血统(出身)的标准进行;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有独立经济和政治地位的经济精英显然不可能获得存在的理由;知识分子由于受到接连不断的各种"运动"的打击,整体地位十分低下,因而也不具有分化的可能。总之,中国社会在1979年以前"是个大一统的一元化社会,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三个权力中心高度重叠",1社会利益和价值判断也趋于一元化状态。这种社会最显著的特点是缺乏作为社会缓冲器的中介组织和第三部门,国家——民众的二元结构一方面使社会关系简单化、有序化,在正常情况下不至于爆发大规模的社会冲突,保证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使社会缺乏有效的缓冲区域,无法吸纳因社会变动所产生的各种破坏力量,一旦社会参与与政治参与呈现爆发性扩大,则整个社会因其弹性有限而无法吸纳突然增加的各种社会力量而有崩溃的危险。"文革"的发生和最终导致的破坏性后果说明了这一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以资源的占有不平等为基点,以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工农两大社会基本阶级逐渐分化甚至边缘化为主要特征,这将对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产生极大影响。正如有的经济学家所言,中国以市场经济为价值导向的改革存在起点不平等这一客观事实,即权力进入市场,国家主导资源分配,从而导致中国精英阶层的形成缺乏普适的伦理道德的支持与合法性支持,也使中国社会的"公正"问题凸显。由于这一集团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在社会上具有极为强大的支配能力,这就使"每一次资本转和资源占有的风潮中都没有落下他们"。2无论是70年代末的高考、80年代初的出国、80年代中期的官倒,还是80年代末的第三梯队、90年代初的下海、90年代中期的买文凭,都成为他们进行资本积累的重要环节。中国的中产阶级难修正果与这一精英集团过多地垄断社会资源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其实质就是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形成过程。从有利于经济改革的角度上考虑现代社会的阶层架构,就必须承认,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与差别性的出现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既然如此,构建完整而合理的利益诉求渠道和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以化解利益冲突和民怨爆发就是必须要做的。一个社会只有保持动态开放才能持久和稳定,显然,关于这些我们做得还很不够。
不管我们把中国社会划分为10个阶层(如陆学艺的划分),还是划分为5个阶层(如杨继绳的划分),还是划分为3个阶层(如何清涟的划分),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各个阶层之间存在利益要求的差异性和社会地位的严重不平等。而且这种差异性和不平等性在一个可预见的时期内(比如5——10年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可能性,从而使中国社会存在严重的社会动荡的风险性。
一般而言,一个健全有序可以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的社会,其社会结构模型应该是菱形结构,即在社会地位和收入两个方面处于中间位置的人口应该占总人口的40%50%左右,只有如此,这个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和发展,这是因为,从社会稳定方面讲,中间阶层是社会高层和底层之间的缓冲地带,这一阶层占到人口的大多数时,可以吸纳和消解来自社会底层的不满和怨恨,从而使对立两极的矛盾得到很好的缓解,以保持社会的稳定;从思想意识方面讲,中间阶层是现存社会的获利者,在思想意识深处,他们希望维护现存社会的稳定性,不希望出现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和动荡,因此,他们的意识趋于温和与保守,当这种意识成为主流时,任何极端和激进的思潮都很难成气候;从经济方面讲,中间阶层占人口的大多数时意味着庞大的消费市场已经形成,可以有效缓和甚至消除"需求不足"等令人头痛的经济问题,保持经济的有序、健康的发展。可以说这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中国社会阶层变动寄于的最大期望。
然而,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发展状况来看,这种期望可能会落空了。
 
二、以"分化"为主要特征的高风险社会
首先,中国收入上的两极分化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这就意味着我们培养占人口大多数的中间阶层的愿望受挫。1994年,以著名社会学家李强为首的一个课题组进行的大规模抽样调查表明:1994年中国人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按人、按户分别为0.4340.4451当然,他们的调查无法计入"灰色收入",也就是说,这些数据反映的只是实际分化程度的底线,即使如此,这个时候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已经明显超过美国。而且,中国如今的两极分化不仅已经超过了西方国家通常的基尼系数,而且超过了我国的台湾省(1972年为0.2951979年降为0.2806)即使与前计划经济国家(波兰,"休克"最严重的1992年基尼系数为0.25;捷克1994年为0.25;即便是转轨失败,寡头暴发的俄罗斯,其基尼系数1994年为0.4091995年降为0.381,)相比,中国的情况也是相当严重的。近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做的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中国城乡差距在不断扩大,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城乡收入比率可能高达61。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贡献率来看,西部地区最高,高达58.3%,而东部地区最低,为37%。也就是说,越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就越明显。[1]当然,如果收入分化仅仅是收入分化而不是伴随着等级分化的话,或者说收入分化而等级分化消解,那么,即使基尼系数再高,我们还可以说这是社会转型的代价。
但是,中国在收入分化拉大的同时,伴随着严重的等级分化。这种分化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形成了明显的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
关于弱势群体问题,它最近几年才得到关注。其得到关注的原因是由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之间出现了一些让人困惑的现象。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一般而言,经济增长会带动社会进步,而且,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改革中,最先受益的正是弱势群体与边缘群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推行使农民的收入增加,城市中的职工由于工资和奖金的增加而提高了。"同时,一些事实上处于失业状态的人们,如部分无法进入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回城知识青年以及刑满被释放的人员,在改革政策的鼓励下,开展个体经营,从而使得这部分本来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成为最早的致富者。在当时的情况下,除了极少数成功的个体户之外,社会中并不存在过于富裕的阶层。可以说,在80年代,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口都是改革的受益者。"[2]但这种情况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了根本变化,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之间出现了断裂。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随着GDP连年高速增长的并不是社会的逐步繁荣而是社会的凋敝:贫富差距扩大、城乡差距达到世界最高、阶层分化严重、区际差距悬殊、三农问题成为中国政府的头号问题,就业人口比率连年下降,随着城市相对繁荣的是农村和小城镇的"空壳化"。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中国的弱势群体一浮出水面就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首先是这一群体的人数众多。中国的9亿农民是最大的弱势群体之一,这一群体在改革之初是受益阶层,但随着中国改革的重心逐渐转移到城市,以及农村改革体制性积极因素被释放完毕,这一阶层在国家基层政权合法伤害能力逐渐增强和非法生存逐渐合法化的同时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无可质疑的底层。如果中国按人口统计的城市化率是36%,那么这一阶层的人数至少也有7亿,当一个社会有7亿人口处于社会底层时,这意味着什么?除此之外,以城市失业者为主的贫困阶层构成了另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到底有多少,至今也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统计数字,官方与学者的估算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有人认为1.7%,有人认为17%,相差10倍。这一阶层所处状况比农民还要糟糕,因为农民起还有一块地,吃饭还可以解决,而城市失业者一旦失去现金收入,连饭可能都吃不上了;与农民的普遍贫困相比,这一阶层处于贫富对比强烈的环境刺激之下,对其行为和心理会产生更多的不良影响;而且,这一阶层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又增加了许多原来属于社会保障而现在则需要自己负担的消费项目,如住房、子女教育费用、部分医疗费用和养老费用等。这就使得这一阶层的状况的糟糕程度比农民好不了多少,甚至更为严重。
其次是这一群体的影响力几乎微乎其微。从经济实力上来说,弱势群体的经济实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们占有的财富对当前的财富分配格局和资源分配格局没有什么显著影响。
从政治影响力上来说,这一群体长期缺乏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正常渠道,无法形成有效的"议价能力",在目前的政治格局中很难听到他们发出的声音。如果我们把"说话"当作一种权利,那么弱势群体就是绝对的"沉默的大多数"。在现代社会中,失去了说话与表达的能力的社会群体,就等于把自我形象的诠释权拱手交于媒介控制者手中,只能接受被忽略被 "定义"的宿命,陷入弱肉强食的恶性循环之中。
         与弱势群体相对应的是,中国社会也形成了强势群体,也就是精英阶层,这个阶层有三个组成部分,包括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他们是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和社会的管理者,与其他阶层相比,这个阶层占有大量资源,拥有相当大的社会能量。从社会变迁的角度讲,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精英阶层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没有精英阶层的社会是无法想象的,也就是说精英阶层的存在具有合理性。而中国当代社会的精英阶层的存在及其行为之所以遭到民间和理论界的多方面批评,并非因为其占有的资源太多和拥有的权力过大,而是因为其产生的过程缺乏公正性,也就是产生的过程的合法性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走的是一条渐进的道路,在转型前和转型期,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国家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没有遭到任何置疑,这固然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但也为权力的滥用大开方便之门。改革前的中国社会是个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高度合一的一元化社会,而改革或者说转型其实就是二者的分离并向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和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转变的过程,这客观上要求权力的退步和权利的进步。但是,由于转型期的社会不可能在防止权力滥用方面做到万无一失,各种各样的体制性漏洞防不胜防,随时为那些"寻租"行为提供机会。那些权力的拥有者可以很方便地为自己谋取利益,而利益的拥有者则可以随时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这种"权"和"钱"的拥有者双方"合作"的行为在当前的制度下还可以通过收买舆论的控制者为这种行为辩护,从而造成一种有利于这种行为的格局,使得社会的良性发展搁浅。比如在瓜分国有资产、房地产、股市发展、收入分配、腐败以及经济发展的冷、热等问题上,都可以觉察到一种有利于精英阶层的倾向。
         一般而言,精英阶层作为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和社会的管理者以及舆论的控制者,除了自身利益外,还应为其他阶层的利益考虑,自己吃肉起码应该让别人喝汤,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是个必须要做的事情。因为一个高度两极分化的社会,即使精英阶层再有权力,再有能量也不可能长期地存在下去。但中国当前的精英阶层其自身的行为和道德素质却使中国未来社会的变动充满了不确定性,这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除了阶层分化外,中国目前的阶层变动还出现另一种倾向,即孙立平先生所说的阶层分化的"碎片化"。所谓阶层分化的"碎片化",可以理解为在社会阶层分化的同时,各个分化的阶层内部也在不断分化成社会地位和利益要求各不相同的群体。比如,工人在今天早已不是单纯指代国有企业的职工,而是包括国有企业工人,三资企业工人,乡镇企业工人,下岗工人和失业工人;而农民也早已不是指代以务农为生的群体,而是包括传统的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农民,离土又离乡的农民。这一方面可以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另一方面则未尝不是社会冲突加剧的危险信号。因为社会阶层分化一旦"碎片化",就有一个利益要求的多元化问题,而利益要求的多元化又要求表达渠道的多元化与合理化,而当前的制度安排显然无法满足这种要求。近几年在城市拆迁和农民上访过程中中发生的一些极端行为可以体现这一点。这说明我们的"利益表达的渠道还太狭窄,合法的社会抗议机制还是太少"。1
三、未来会怎样?
一个阶层结构合理、有序的社会是我们所期望的,也只有这样的社会才能保证中国健康、协调、稳定地发展。我们对未来的预期也是希望能够出现这样一个社会。但就目前的社会状况来看,此种预期的实现让人不敢盲目乐观。因为在任何时候,社会阶层的结构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社会学问题,它还关系着政治结构问题,经济结构问题。最让人担忧的是目前的社会阶层结构可能孕育着某种现在还无法看清楚的危机。社会财富分配的极度不平等导致两极分化,从而产生社会冲突,而社会冲突作为导火索将引爆中国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而且就目前来看,引爆中国未来社会危机的其他各种导火索现在早已显露,它们是:就业问题、三农问题、金融问题、生态与资源问题、台湾问题、全球化问题、国内治理危机、信心和诚信问题、艾滋病和公共卫生等问题,这些问题与社会阶层结构分化所产生的贫富分化问题同时存在,大大削弱了社会应对危机的能力,降低了社会发展的风险系数,极大地加剧了中国未来爆发危机的可能性。
但无论中国未来是否爆发危机,也不管是什么样的危机,危机本身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人的心态。最大的危机是一种不认同的危机,不认同这个社会,不认同这个制度,不认同执政者,这种危机实质上是一种心理危机。不管引爆中国未来社会危机的导线是什么,环境问题也好,人口问题也好,公共卫生问题也好,政治经济问题也罢,其最终结果都是认同危机,心理危机。2003年末,王韶光、胡鞍钢、丁元竹三人发表了研究报告《经济繁荣背后的社会不稳定》,它关注经济景象背后存在的问题。该报告指出:"我国居民对生活状况不满者约在1-2亿人,其占全国城镇总人口比例在22%-45%;其中非常不满意者比例7%-8%,大约在3200-3600 万人之间。"2考虑到抽样调查的有限性,再综合中国社会目前的状况,这些数字变动性的余地其实很大。
         那么,我们是否有时间或者愿意采取一些行动,以便于在危机爆发之前将其消弭于无形呢?这首先取决于我们自身的决心与努力。
          就中国目前社会阶层问题而言,最主要的是能否建立一个有效遏制精英阶层过度发展壮大,同时大力促进中下层群体健康发展的机制。一个只有穷人在说话或者只有富人在说话的社会是不健全的社会,昨天我们经历了前者而今天我们经历了后者,昨天我们吃够了苦头,今天我们受够了不平等,那么明天呢?一个公平的社会应该给每个人提供工作学习的机会,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使人有这样的信心,即:只要他肯于努力工作,他就可以合法而体面的生存并赢得其他人的尊重。但今天的中国社会离这样一个要求还相差很远。富裕的人积累了太多的财富,而穷人又太穷。由于前者占有太多的资源和财富,使后者失去了发展和致富的机会,结果有很多人被排挤到社会的下层。这些人失去了学习和更新自身知识的机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在就业选择上回旋的空间很小,工作种类具有严重的同质性,主要是简单的体力劳动。众所周知,一个社会的发展并不会为这种性质的工作提供太多的发展空间。要解决这样一道难题,需要社会各个阶层人们,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以及自然科学家的广泛参与通力合作,同时还需要一个具有公正、良知和责任的政府的支持。
         可以预见,在短时期内,我们的社会还无法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那么,建立合法的抗议渠道就是必须的。在一个在操作层面实际上不允许游行、示威、集会、结社的社会,在一个在操作层面实际上不允许言论自由的社会里,社会冲突最终只能以矛盾激化,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的惨烈方式得到解决,而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解决方式。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应该赋予公民神圣的权利,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公开表达自己的一切不满、抱怨甚至愤怒而不必担心遭到任何人和任何组织的报复和伤害。中国的公民不是不相信法律,而是在当前的中国,法律实在是缺乏让公众普遍认可并接受的资格,于是我们会看到有那么多的人在自己利益受到伤害或者受到不公正待遇时,会在第一时间里去寻求大众媒体的帮助,而不是去起诉。我们会看到有那么多的社会纠纷在处理过程中会发生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惨剧。为什么?因为法律难以帮助他解决问题或者说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的成本过高,在求助大众媒体时也面临着成本高而收益很小的困境,在这种两难处境中,除了破釜沉舟,拼死一搏外不会有更好的结局。我们有许许多多的条条框框和各种各样的措施以及形形色色的政策和规定来制约和束缚社会公众表达自己的声音,讲出自己的心里话。那些稍具良心与责任的媒体在坚持说真话的同时遭受到各种各样的公开的或不公开打击和报复,这说明我们的言论渠道还十分狭窄。
         正因为如此,拓宽言论渠道,使抗议和不满的声音能够光明正大的说出来才是必须的,也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在当前的形势下,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将社会冲突完全消弭于无形,与其叠坝堵水不如开闸放洪。按照孙立平教授的观点,中国目前尚不具备爆发大规模社会冲突的条件,大规模的社会冲突爆发起码要具备三个条件:下层精英的参与与组织、政府的镇压能力不够、主要政治领导人在使用武力时"怯手"1 但允许一定规模的社会冲突的存在可以起到一种社会"安全阀"的作用,可以避免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断裂带。分歧本身并可怕,可怕的是围绕一个主要问题出现的分歧。如果社会各个阶层在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可调和的分歧,社会的发展就有可能陷入困境。拓宽言论渠道和畅通利益表达渠道从一定程度上说就是让社会冲突(社会各个阶层在每一个具体问题是的分歧与斗争)合法化,制度化,理性化。因为唯其如此才能将社会分歧分散化,将社会冲突多元化,社会发展才有可能在分歧中前行,在冲突中稳步推进。


1 何清涟:《我们仍然在仰望星空》,漓江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

2 孙立平:《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中近期趋势与隐患》,载《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5期。

1以上数字引自《现代化、全球化与中国道路》,曹天予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30037月第一版,7980页。

[1] 200435日,世界经理人网www.icxo.com.cn

[2] 孙立平:《关注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的新变化》,《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一期。

1孙立平:《构建以权利为基础的制度安排》,《社会学》月刊,2004年第三期。

2 http://www.sina.com.cn 2004101815:43 新周刊

1 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7月第一版,第362页。

- 作者: 滔滔两岸潮糊糊 2004年12月13日, 星期一 19:2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